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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88232
以患者中心--他有权拒绝精神病药物治疗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2日 医业网
     《健康报》2003年7月1日:

    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决一位精神病患者有权拒绝治疗后,各方反应不一:

    患者:精神病药物治疗就是“化学战”和“无情折磨”。

    法官:剥夺他拒绝服药的权利“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患者母亲:判决无异于“给我的儿子判了无期徒刑”。

    专家:判决会削弱精神病学家治疗患者的能力。

    媒体:判决也许会成为医患关系迈向以患者为中心的第一步。

    加拿大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物理学天才宁可被闭锁在精神病院,也不愿服用治疗精神病的药物。6月6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这位名叫斯科特·斯达森的男子自己作出的选择。

    最高法院的判决如下:“违背接受者意志强行注射改变头脑的药物对他的尊严和独立都构成了极大侵犯,因此应避免这种做法,除非能证明他缺乏自己作出决定的能力。”

    加拿大媒体上刊登的一篇评论文章说,这一判决也许会成为医患关系向以患者为中心的方向发展而迈出的第一步。但渥太华皇家医院法医心理分析学专家约翰·布拉德福却不无担忧:“一个人患精神病的时间越长,就越难康复。”他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会削弱精神病学家治疗患者的能力。“这将是个大错误。”

    案由始末

    现年47岁的斯达森曾是一名工程师。虽未受过物理学的正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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