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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一个两难的选择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8日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7月8日电:17年前为母亲请求安乐死的陕西汉中人王明成,如今自己也因胃癌晚期疼痛难忍而请求医生实行安乐死。在被医院拒绝后,7月4日,王明成放弃治疗出院回家。安乐死,这一原本争议就很大的行为再次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1986年,王明成不忍心母亲继续忍受肝病晚期的痛苦折磨,请求医生对母亲实施了“安乐死”。之后,王明成和执行医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6年后,由于其母直接死因并非安乐死所为,最高人民法院宣告他们无罪。此案被称为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件。

    如今,作为“中国安乐死第一人之子”的王明成也将走到生命的尽头。49岁的他患胃癌两年,已经到了晚期。一提到丈夫的病情,王明成的妻子就忍不住哭泣。她说,医院已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近来王明成病情出现恶化,几次出现肝昏迷状态,为了止疼,医生给王明成注射杜冷丁时已不考虑药物的依赖性和对身体的损害了。7月4日,在住院治疗半年多、请求“安乐死”未果的情况下,王明成向医院提出出院申请并获批准,于当天下午出院回家。王明成说,这样做实际就是放弃了治疗。“病人要求安乐死也是很无奈的事,但作为医院我们无法接受他的要求,我们无法可依。”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贺西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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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后,不少医学专家和社会学者提出了立法支持安乐死的议案。但由于安乐死牵涉到法学、医学、伦理、道德、哲学、经济学等各个领域,争议巨大,究竟该如何立法十分艰难。陕西省监察厅监察专员王鸿鳞认为,安乐死虽然也是致人死亡,但与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有着本质的不同。对垂危病人的“安乐死”所追求的并不是死亡结果,因为“这个结果已经确定”,“安乐死”希望通过人工调节改变其濒死前的痛苦状况。

    “母亲当时只要有一线治愈的希望,我们都不会放弃的,”王明成说,“在家属一栏签字的时候,我非常难受,手都在发抖,可是我没有犹豫。因为母亲那时已经卧床两年多了,背上长满了褥疮,稍微动一下身子就疼得厉害,几次都要拿裤带把自己勒死。我那样做,相信母亲一定能够理解。” 据了解,有着13亿人口的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已超过10%,北京地区高达12%。老年人因不堪病痛折磨而选择自杀的事例并不鲜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忠诚是中国著名的神经外科专家。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受中国另一位医界重量级人物胡亚美的委托,王忠诚向大会提交了在北京率先试行“安乐死”并建立相关法规的建议。但对于这些支持“安乐死”的观点,不少专家还是表现出相当的谨慎。他们认为,公民的生命财产不可侵犯,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和对人性的践踏,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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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观点说,从医学上来讲,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绝症”的概念带有很大的经验性和主观性,放弃治疗不但违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丧失了起死回生的希望和可能,也势必妨碍医疗技术的提高和医疗科技的进步。反对者还担心不法之徒借安乐死之名行谋杀之实。安乐死的“患者自愿”等前提条件很难界定,容易为自杀、他杀、谋财和逃避赡养等提供机会,也增加了无意识误诊的法律风险。

    据悉,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安乐死”的建议已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多次,去年由北京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王明成强调,虽然他出院回家了,但仍坚持“安乐死”的请求。他说:“我要在亲朋的关注下安静地离开,文明地离开。”(完),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