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病人自付住院费降低 药费按周期结算
信报讯(记者那 媛)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恶性肿瘤等三种特殊疾病的患者医药费负担再次减轻。10月1日起,这类患者医药费采用新结算办法,在一个结算周期内,住院治疗其他病不用再付起付线规定费用了。
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恶性肿瘤需放疗、化疗;长期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的患者,在办理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期,其中包括期间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和治疗其他疾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例如,以前一名患者在一家定点医院治疗特殊病,门诊和住院都统一付起付规定费用1300元,如果该患者患其他疾病需到其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每次住院都要按规定付二次住院起付规定费用650元。新规定实施后,只要在一个结算周期(360天)内,患者不用付二次住院的起付线规定费用,并且结算周期内费用累计,特殊病患者自担部分负担大大减轻。
据了解,目前,本市患有这三种特殊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约有1万人。, 百拇医药
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恶性肿瘤需放疗、化疗;长期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的患者,在办理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期,其中包括期间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和治疗其他疾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例如,以前一名患者在一家定点医院治疗特殊病,门诊和住院都统一付起付规定费用1300元,如果该患者患其他疾病需到其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每次住院都要按规定付二次住院起付规定费用650元。新规定实施后,只要在一个结算周期(360天)内,患者不用付二次住院的起付线规定费用,并且结算周期内费用累计,特殊病患者自担部分负担大大减轻。
据了解,目前,本市患有这三种特殊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约有1万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