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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明确输血费用支付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5日 健康报
     本报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有关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现行全血、血浆及成分血的医保支付标准和支付类别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床位收费标准及医疗保险支付类别进一步予以明确。

    据悉,北京市此次明确了全血、血浆等10余种输血项目的具体费

    用。同时还规定,定点医疗机构给参保人员输血前对血源进行肝炎、艾滋病、梅毒等抗原及抗体检测检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

    金不予以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对其进行的肝炎、艾滋病、梅毒等抗原及抗体检测项目,医疗保险基金最多只支付一次

    的检测费用,但肝炎、艾滋病、梅毒等抗原及抗体检测结果异常的参

    保人员除外。

    此外,采血单位为参保人员加工、储存血液收取的加工费和储存

    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参保人员就医过程中使用议价血的,高出全市统一血液收费标准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了本市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1999

    年1月1日以后投入使用的新建、整体改建的病房楼床位收费标准及医

    疗保险支付类别,之前经整体改建的病房楼以及个别改建的病房,各

    类床位费医疗保险基金维持原支付办法不变。, http://www.100md.com(金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