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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的原因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6日
     不列颠百科全书简单地将自杀定义为“有意或者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这个定义强调个体致死的动机。事实上,自杀动机是由各种内外因素促发的,这些内外因素就是自杀原因。

    自杀原因主要有:

    1.为信仰殉葬、牺牲。宗教迷信会引发自杀。即使在当代,也可能出现自杀殉夫现象。

    2.逃避面对现实。

    3.逃避责任。

    3.自责。工作失职等会造成人的过分自责,引起自杀。

    4.害怕惩罚。比如害怕迫害。罪犯害怕法律制裁等。

    5.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症、妄想症、忧郁症…等。

    6.恐惧。特别是对死亡的恐惧。

    7.感情或情绪失衡。感情危机

    8.生计艰难。

    9.绝症,不愿拖累亲友。

    10.药物引发。药物致幻。一些毒品的致幻作用。

    11.药物副作用。在疾病治疗中,一些副作用较大的药物使人痛苦、焦躁。

    12.高温、或通风不畅。

    13.报复性自杀。仇恨。包括社会仇恨,民族仇恨等。

    14.节律周期。在临界日的焦躁不安或冲动。

    15.慢性因素。如持续的挫折、失去信心、或对生活过多的灰色评价,会引起恶性循环。这种缓慢的不良情绪和不良认知的累积,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历程,最终可能导致危机爆发。慢性因素还包括持续的紧张、压力等。

    16.家庭、学校、人际关系及社会文化、贞节…等的因素。生活上的变化非原本生活经验、习惯、价值或想法所能面对,由于不适应而消极的逃避。

    研究发现,自杀虽然由于各种外因引发,但个人特质,比如个性和生理健康因素是自杀发生的基础。

    心理承受力过低,心灵脆弱。人格及情绪处理之方式较不成熟。

    环境适应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较弱。

    对於死亡的概念不正确,缺乏积极的生命价值观。

    缺乏智慧, 存在迷信。一个能够真实、客观看待世界,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发生自杀的几率大为降低。

    造成自杀的原因不只一个,它必然是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而产生的行为结果。任何自杀都不是无来由的,任何自杀行为都可能由于这些原因的不成熟或消失而撤回、不至于发生。

    自杀原因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控制的。对于一个发现有自杀念头、自杀倾向、自杀计划的人,适当对其环境施加控制,是可以有效降低自杀行为的发生。对于自杀获救者,为了避免重复自杀更要注意对各种因素的控制。

    郭卜乐 中国心理热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