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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55250
我首部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在深人大会议的争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25日 医业网
     《中国青年报》2003年8月25日讯:作为我国首部人体器官捐献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已于本月22日表决通过。但实际上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条例草案时,还有一些争论的焦点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未能写进法规,有待在今后司法实践中继续完善或补充。

    申领驾照时填写捐献意愿不现实

    有建议说,《条例》总则中应增加一条规定:公民在病重住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汽车保险或者申领机动车驾照时,可以自愿表达是否捐献器官的意愿,这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行的做法。法律有引导作用,有了这一规定,可以引导更多的人加入自愿捐献的行列。但有人反对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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