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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被照相 婚登照相进暗箱?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28日 北京晨报
     “给我们照相的时候没说是要收费的呀!登记的大喜日子,都不愿意因为这个翻脸。”昨天(27日),一位刚做了新娘的读者向记者讲述了不久前在登记结婚时遇到的不愉快。

    郁闷夫妻:稀里糊涂被照相

    本月中旬,康女士与未婚夫来到海淀区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完常规手续后,一位工作人员带二人进了一间“颁证厅”,但没告知进去做什么。“厅里有一个台子,她让我们站上去,先宣誓,再按手印,然后颁发结婚证,最后给他(未婚夫)一束塑料花,让他做出送给我的姿势。这期间一直有人用数码相机为我们拍照。我们也没多想,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小夫妻被领着从另一个门出去,来到一间办公室。这里有一位工作人员用电脑把刚才拍的照片制作成一本纪念册,告诉他们:“你们可以自选5张照片,一共269元。你们要不要?”

    刚成为新郎的先生低声问新娘:“这个咱能不要吗?”“不太好吧?”康女士答。就这样,小夫妻从各自身上凑齐了269元,得到结婚证和一本纪念册,完成了登记手续。“我们认为照片已经照了,不好意思不要。”

    登记机关:拍照之前都告知

    记者就纪念相册的收费问题向该婚姻登记处求证时,得到的回答是:拍照、纪念册是可选的服务项目,登记人可以选择不要。记者问:“登记人知道他们可以选择不要吗?”“我们在拍照和收费之前都会告诉他们的。”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该处的登记收费有三种:基本收费是结婚证的成本费9元;加上烫金的结婚证夹60元;再加上纪念册,共269元。后两种收费自选,可以拒绝。

    但是,康女士夫妇肯定地告诉记者:无论收费前还是收费后,都没有人告诉他们上述收费标准,更不知道可以拒绝。

    主管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

    记者向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反映此事后,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到记者发稿时,海淀区民政局的相关领导已经赴该婚姻登记处调查了解情况。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部分工作人员存在问题,也可能是存在语言表达上的误会。民政局一直严格要求婚姻登记的行政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要分开来,让登记人明明白白地消费。

    据报道,今冬明春,民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检查婚姻登记的乱收费问题。从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释新条例中对收费问题的规定时说,除了必须交纳的结婚证工本费,其它任何搭车收费、乱收费的现象是坚决不允许的。超过标准收取费用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除要受到行政处分外,还要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当事人。(记者/雷加),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