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疾病专题 > 传染科 > 狂犬病(恐水症)
编号:10293861
狂犬病居重点传染病死亡之首 四部委对其督察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3日 朱玉 胡哲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 为督促各地切实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卫生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日联合组成督察组,对重点地区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今后,每年将进行1至2次联合检查。

    狂犬病是法定报告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常规疾病监测的重点传染病之一。1985年以来,在卫生、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我国狂犬病疫情得到有效控 制。但是,自1997年起,全国部分省份狂犬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近3年来,部分地区疫情上升十分明显,发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

    2003年上半年全国重点传染病疫情表明,狂犬病位居重点传染病死亡数和病死率榜首。今年1月至6月,狂犬病去年高居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和病死率首位的势头依然不减,发病人数达到545人,比去年同期超出89人。

    造成狂犬病疫情上升的原因主要有:部分地区群众养犬增多,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等数量及密度明显增加;犬只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犬只管理失控,犬免疫接种率下降;群众对狂犬病危害认识不足,被犬咬伤的患者未采取正确的伤口处理和狂犬病疫苗接种措施;狂犬病疫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地区疫苗供销渠道不规范,难以保证疫苗质量及免疫效果。

    卫生部要求,要加强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广泛开展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加强被犬伤害者的诊治与狂犬病病人的救治工作,努力提高犬伤者的伤口处理率、全程接种率,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