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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标准该如何界定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8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3年第36期
     流行病学的研究表明,血压水平与心血管危险呈连续性正相关。血压从115/75 mmHg开始,收缩压与舒张压每增加20/10 mmHg,心血管危险就增加1倍。因此,JNC7将正常血压定为<120/80 mmHg是合理的。2003欧洲高血压指南将<120/80 mmHg和120~139/80~89 mmHg分别称为“理想血压”和“正常血压”似乎不够确切。首先“理想”与“正常”这二个词的含意较为模糊,其实质意义何在?如何理解?如何区别?都不够明确。其次,事实上,在所谓“正常血压”这一阶段,心血管危险就已增加,因而,不宜仍称为“正常”。

    诊断高血压的血压水平,JNC7与2003欧洲指南均定为140/90 mmHg,虽然是人为的界定,但还是合理的。因为140/90 mmHg是心血管危险明确增加1倍的最低阈值水平,所以,应强调这一血压水平以上的防治工作。另外,这一诊断标准沿用已久,亦不宜轻易加以变更。

    目前,争议的焦点集中于120~139/80~89 mmHg这一阶段,JNC7称为“高血压前期”,目的是尽早开始高血压的防治。反对者认为,这样会制造一大批恐惧的人群。从社会心理学而言,使这一阶段的人长期处于“高血压”的“应激”之中,亦不利于防治。另外,有人认为,这一阶段的人不一定都发展成真正的高血压,即达到140/90 mmHg的水平。事实上,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不论他或她是否发展成所谓真正的高血压人为界定的水平,在这一阶段,心血管危险就已经增加,要加强防治,也还是正确的。然而,结合我国的国情,目前还没有将这一部分人圈入到防治网中,广大人民接受医学教育的程度也还未达到这一水平。因此,还是把这一阶段称为“正常高限”为好, 既区别于“正常血压”,也不必作过多的诠释,也便于推广执行。, 百拇医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协和医院心研所 戴闺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