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审广东公卫新规:对突发病人应先救后结算
《新快报》2003年9月24日:
《广东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并增加具体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一切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收治的病人要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或者推诿,这是《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草案)》第26条规定的。昨日(23日),该《办法(草案)》提交省人大审议。
受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所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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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并增加具体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一切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收治的病人要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或者推诿,这是《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草案)》第26条规定的。昨日(23日),该《办法(草案)》提交省人大审议。
受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所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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