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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防治指南》应用中的困惑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9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3年第38期
     1.分级 在高血压的定义中,高血压是指“未服抗高血压药物情况下……”,但在治疗后血压下降了,是否随血压改变而改变级别?如果不是随血压改变而改变级别,则分级无多大意义因为并不能指导临床治疗。若随血压下降而级别降低则对病人也是一个看得见的益处,同时也可增加病人对高血压治疗的兴趣增加病人治疗的顺从性。从这个意义上看血压分级应为动态管理描述更有意义。但临床医师应如何表示此时病人高血压的级别?

    2.危险分层

    (1)分层也应随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和并存的临床表现情况的改变而改变。这样即能灵活地根据病人临床表现而作出相应诊断,同时也提示出存在的、需治疗或关注的的临床问题,同样也能提高病人对治疗的顺从性。JNC 7虽取消了危险分层,但我认为结合我国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都非常低的情况,危险分层需要保留,它可以唤起人们(病人和医师)对这些不利因素的注意。

    (2)劳动鉴定部门作劳动鉴定或医保部门在作出重症医保给付医疗费时,现在是依据原来的高血压分期作为标准,都是以高血压3期为依据即包含心、脑、肾之一受损。而现在《指南》中高血压3级仅是对血压值而言的。这就给劳动鉴定带来困惑:血压值同是高血压3级,但是,有的病人有靶器官损害或并存的临床情况,而另外的病人可能没有靶器官损害或并存的临床情况。如仅以高血压3级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显然是不公平的。当然,这并不完全是《指南》的不足。劳动鉴定部门也要根据指南作相应的调整。但是,我认为在《指南》中应附有一个说明,以便于操作。

    另外,新版教科书中已收纳《指南》内容并进行教学,但是关于高血压病诊断书写方式没有说明。是按“高血压-分级-分层”的方式进行书写?还是按照其他的方式书写?既然是《指南》,有着指导意义,就应予以说明,加以规范,以免出现书写混乱的现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