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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神”?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040期
     近几年来,笔者一直关注着学术界开展的有关“心主神明”与“脑主神明”的辩论,无论站在辩论的哪一方,皆反映出作者们对中医理论之兴废存亡的关切之情以及为此而深入思考和艰苦探索的实际行为。每读到这些文章皆令笔者深受启发,获益良多。正是受他们的启发和开导,本文也试着谈些不成熟的见解。

    一、生命之“神”

    在汉语词汇中,神是多义的,冠之以神的词汇更是不可胜数。本文将“神”的概念定位为生命之神,这是一般汉语词典对“神”字的解析所没有的。其实,在《黄帝内经》及后世的绝大部分中医论著中所论及的“神”就是生命之神,这与一般意义上的“宗教之神”、神秘莫测之“神”,诸如神灵、鬼神等意义就划清了界限。换句话来说,中医学对生命的定义就是“神”,有机生命体与非生命物质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神。所以,中医学所定义的“神”并非人所独有。一个人,如果面色泽润,气息平顺,活动自如,饮食知味,二便通畅,脉来和缓……就是神的表现,同样,在自然界,比如一草一木,若现出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生气盎然,那也是其生命之神的反映;反之,如果这些特征没有了,说明生命之神已亡失,最后剩下的只是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或枯枝败叶。可见,这里提出生命之神的概念,是中医学对生命的最本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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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生命的定义,按照现时比较通行的理解应该是:生命是由高级核酸蛋白和其他物质组成的生物体所具有的特有现象。生命的特征,即与非生命物质的不同之处在于能利用外界的物质形成自己的身体和繁衍后代,以及按照遗传基因调控规律所确定的特点,完成生长、发育、运动的生命过程,同时在环境变化时表现出适应性能力。恩格斯《反杜林论》对生命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在本质上就在于这些蛋白体的化学组成部分的不断的自我更新。他指出生命的现象首先表现在蛋白体从自己周围摄来其他的适当的物质,把它们同化,其次体内比较老的部分则分解并且被排泄掉。而其他无生命的物体如果分解或结合后就不再是以前的东西了,比如岩石经过风化,就不再是岩石。可见,在非生命物体中成为破坏的原因,在生命体中却是其生存的基本条件。这是在现代自然科学背景下对生命概念的解读,但并未解释生命为什么会是这样,会遵循一定规律,会在物质交换过程中进行不停的新陈代谢,会受遗传基因所调控。《内经》将生命这种特有的规律称之为“神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对此有纲领性的论述,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其本。”也就是说,天地阴阳的相互作用,不但是自然万物发生、发展、变化、消亡的原因,也是生命具有发生、发展、变化和消亡的基本规律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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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神明

    前时,读了不少辩论文章,无论持“心主神明”者或持“脑主神明”者,双方争论的焦点似乎都不是将神明定位在生命之神的主体意义上。这样,辩论虽争持不下,但辩论者内心的观点却是十分接近的,即神明就是精神意识思维活动。近百年来,任何一个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中医,都在不同程度上了解了精神意识思维等活动是大脑的功能,所以,他们论证“心主神明”时,是用中医学的“心”代表了大脑,或者从“心主血脉”的功能对大脑的作用,或从心钠素的作用,或借用移植心脏后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发生变化等作为旁证材料,从而在名义上维护了“心主神明”观点的正确性。因为“心主神明”的观点一旦被弃置或否决,藏象理论将变得体无完肤,支离破碎,整个中医理论体系将难以存在。因此,现代中医学实际上被夹在两个不同的认知体系的狭缝中,于是在对待“心主神明”这一类的传统学术观点时,就形成一种错综复杂的心态,有时甚至作出自相矛盾的表述。

    笔者认为,坚持“心主神明”的观点,前提是将神明的概念认识清楚。神,就是生命之神,中医学据此鉴别生命的存亡,界定生命与非生命的物质。神明,就是生命得以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主导这个规律的是天地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而形成自然界中雌雄二性的作用,也包括某些雌雄同体体内两种性细胞(或基因)的作用。现在,虽然人类在宇宙的探索、生命起源的研究、基因组的破译、生殖技术的突破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但并未破解生命起源之谜,也并未动摇《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上述的论断,故此说:“生之本,本于阴阳”(《素问·生气通天论》),这就是中医学的生命观。虽然比之其他科学,中医学的观点常常存在较多模糊和不确定性,可是它却清晰地揭示出对生命的理解,从根本上摆脱了唯心主义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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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生命发生的意义上,生命之神是从受孕之时开始的。《灵枢·本神》:“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抟谓之神。”精,是构筑生命最原始的物质,但精不等于生命,必须有两性媾精,才能孕育新的生命。一个健康的婴儿诞生后,应该说他的生命之神已经独立存在了,大脑的发育也基本完备了,但如果他没有按照人的生存条件获得后天的培养,他也不会具备人的精神意识和智慧,印度狼孩就是典型的例子。人到年老会患老年痴呆,其记忆、思维等功能会逐渐丧失,但他的生命的大部分功能也是存在的。所以说,大脑精神意识和记忆思维等功能只是存在于生命的一定过程中,它与“心主神明”中的“神明”不是相同的范畴,也不是等同的过程。

    三、探讨“心主神明”理论的意义

    《内经》诊法理论最大的特点,是从整体把握生命之神的信息,通过四诊的方法,将患者的主观感受与医者客观诊察到的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与综合,进行中医诊断。中医学中判定有神或无神,得神或失神,对于判断疾病的轻重、正气的盛衰和预后的吉凶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利用现代科学研究物质的定性、定量和形态结构的方法,但也应该重视对活体生命进行综合观察的研究方法。从“心主神明”与“脑主神明”的讨论,可以发现中西医学研究的对象都是人,如果将两个医学体系中类同的观点用现代自然科学的评价标准加以比较,必然认为中医的理论滞后,概念模糊,也必然导致对中医理论的淡化。所以,在中西医比较研究中,必须认清中医理论本质与现代医学根本不同之处,从差异点论证生命科学中未解之迷,这才是中医理论研究的方向。, 百拇医药(广州中医药大学 区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