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3年十大违法药品广告的通报
文号:苏药监市〔2003〕715号 颁布单位:江苏省药监局
颁布日期:2003.11.24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新闻媒体单位:
今年以来,一些违法药品广告误导患者用药,延误患者治疗,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截止目前,我局已累计发布10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现将违法发布情况严重的十大违法药品广告予以通报。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对辖区内销售该十大违法广告药品的零售药店加强监管,并对这些药品的质量、包装、使用说明书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附件:2003年十大违法药品广告名单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03年十大违法药品广告名单
一、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大宁牌回春如意胶囊
二、 天津第五中药厂生产的红花化瘀祛斑胶囊
三、 济南锦绣川制药厂生产的芦笋合剂
四、 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中华灵芝宝)
五、 哈尔滨康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通络活血胶囊
六、 河北邢台制药厂生产的复方决明片
七、 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草止鼾颗粒
八、 吉林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壮阳春胶囊
九、 北京紫竹药业生产的悦可婷
十、 江西大自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房劳固本延龄丹, 百拇医药
颁布日期:2003.11.24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新闻媒体单位:
今年以来,一些违法药品广告误导患者用药,延误患者治疗,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截止目前,我局已累计发布10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现将违法发布情况严重的十大违法药品广告予以通报。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对辖区内销售该十大违法广告药品的零售药店加强监管,并对这些药品的质量、包装、使用说明书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附件:2003年十大违法药品广告名单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03年十大违法药品广告名单
一、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大宁牌回春如意胶囊
二、 天津第五中药厂生产的红花化瘀祛斑胶囊
三、 济南锦绣川制药厂生产的芦笋合剂
四、 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中华灵芝宝)
五、 哈尔滨康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通络活血胶囊
六、 河北邢台制药厂生产的复方决明片
七、 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草止鼾颗粒
八、 吉林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壮阳春胶囊
九、 北京紫竹药业生产的悦可婷
十、 江西大自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房劳固本延龄丹,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