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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种药品广告违法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3日 《健康时报》2003.07.03
     本报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批违法药品广告,出现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在10次以上的6个品种,分别是西安绿谷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南京同仁堂的“痔疮止血颗粒”、山西同振药业生产的“美复威牌磷霉素氨丁三醇散”、山东大正药业生产的“颈痛颗粒”、江苏方强制药厂生产的“前列松牌盐酸特拉唑嗪胶囊”、青海格拉丹东药业生产的“如意珍宝丸(正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