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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29648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6日
     喝了学校订购的豆奶,6000多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食源性疾患。时隔两年,部分学生病情非但未见好转,反而不断加重,20余名学生家长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这起发生于2001年9月4日的吉林市特大学生豆奶中毒事件,近日波澜再起。

    15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院所受理的21起“豆奶民事案件”中的第一起———吉化六小学生宋芳琦诉学校人身损害赔偿案,索赔金额8500元,这也是21起案件中标的额最小的一起。

    据了解,2001年9月6日,宋芳琦因饮用豆奶后出现腹泻等症状,与其他中毒学生一样住进吉化职工医院,被院方诊断为急性胃肠炎、细菌性痢疾。9月18日院方开具“痊愈证明”,但原告出院后仍然经常腹痛。为查明病情,家长又带孩子先后到另几所医院求医,并在哈尔滨市第一医院确诊为“尿铅高”(尿铅含量0.16,而正常值应为0.08),接受了“排铅治疗”。

    原告律师认为,原告是在饮用了由学校提供的万方牌豆奶后,导致长期腹痛,引起铅中毒这一人身损害后果。而在确定豆奶厂家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