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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药品将退出医药市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29日
     作者: 李英杰 记者丛立来源 [ 辽西商报 ]发表日期: 本报讯李英杰、见习记者丛立报道: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不是按国家标准生产的药品将在医药市场销声匿迹。记者昨天从锦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按地方药品标准生产的药品只可流通、使用至2003年12月31日。

    据了解,已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原地方药品标准品种,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及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组织生产,按地方药品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流通和使用至2003年12月31日。未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地方药品标准品种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按《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锦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地方药品标准品种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并要求相关企业按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地方药品标准品种问题。

    该市药监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大部分医药经营企业已经不进非“国药准字”的货了,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没卖完的也退货了,但是不排除有部分不了解相关规定的医药经营企业还在销售。药监部门将在1月1日开始对辖区内地方药品标准品种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该市某药店质检科长告诉记者,该药店从今年7月起就已经停止购进地方标准药品了,现在该药店基本上没有地方标准药品了。在购药时,他们非常仔细地检查药品的质量标准,确保将地方标准药品拒之门外。(END),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