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344089
广东销毁果子狸貉獾4513只,检查经营单位26096家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14日 广州日报
     记者昨天从省卫监所获悉,扑杀果子狸的行动已取得阶段性的胜利:截至到1月10日,广东全省卫生监督部门联合农业、工商等部门查获销毁果子狸及其他狸类3945只。除了禁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卫监部门重申:餐饮单位合法饲养禽畜的,饲养场所应离餐饮单位25米以上。

    省委、省政府扑杀果子狸以及貉、獾等野生动物命令下达之后,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积极行动,全面开展对餐饮业、集贸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经营野生动物的酒楼饭店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截至到1月10日,全省卫生监督部门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950人次,检查有关经营单位26096家,联合农业、工商等部门查获销毁果子狸及其他狸类3945只、貉558只、獾10只。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同时还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驯养养殖场、市场、酒楼食肆和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的消毒工作以及有关从业人员的监测工作。

    但监管工作不能一劳永逸,省卫监所要求,从1月11日起,各地卫监部门应继续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凡经营省政府禁止出售的果子狸、貉、獾等野生动物的餐饮单位,吊销卫生许可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等的要求,为保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洁,餐饮单位应有专门的场所(区)饲养家畜、家禽等动物,并保持与上述场所的距离在25米以上,不得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人流出入、就餐的场所饲养上述动物。

    各地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有经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的,可与省卫监部门联系:

    投诉电话:84469333;应急电话:13924287111)13924287222;传真电话:020—84461299。(记者/卢文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