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的儿童健康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大城市,使城市中的流动人口的儿童健康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流动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1/10,占城市人口的1/4。据估算,我国现有2000万流动儿童,他们是我国儿童群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发育与健康状况关系着整个国民的健康水平。但同时,他们却是我国城市人口中最庞大的弱势人群。
在首都儿科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室于2002年11~12月对我国9城市进行的“流动儿童状况调查”项目中,其中流动儿童的健康问题引起了许多专家的关注。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知识缺乏,营养状况差,发病率高,死亡率高;他们获得国家规定的预防接种、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覆盖率低。
枯燥数字下的深刻含义
流动人口的儿童健康现状:据首都儿科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室的调查显示,流动人口中婴儿、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分别高达13.8%、24.8%,均明显高于当地户籍人口,高达2.0~6.6倍,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另据历年来的调查数字表明,流动人口中传染病的发病率远远高于户籍人口,在流脑、疟疾、麻疹、肝炎、伤寒、菌痢以及结核等各种传染病中,流动儿童也呈现出高发趋势。仅以上海、苏州的数字为例,流动人口中疟疾的发病率为户籍人口的12~26.8倍。
, 百拇医药
流动人口的孕妇健康状况:孕妇的健康直接影响着新生儿的健康。据调查,流动人口中妇女的孕期保健工作漏洞很大,她们孕期检查仅为1~2次,甚至有的人从未进行过孕期检查,低于城市户籍人口8次以上的水平,这给妇女和新生儿的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流动人口孕妇住院分娩率为66.1%,远低于城市100%入院分娩的水平。流动人口妇女孕期保健的缺失导致了高达73.0/10万的死亡率,为户籍妇女的3.6倍。
流动人口的儿童计划免疫:计划免疫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预防措施,它根据疫情监测人群免疫状况,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北京为例,北京有300万流动人口,他们中有不少孕妇和年幼的孩子。据1996年的统计,四苗接种率户籍儿童可达95%以上,而流动儿童仅为34.26%,形成了新的免疫空白人群。这些儿童远不能抵御疾病的侵袭,一旦与传染病源接触,疾病就会在他们中间引起暴发流行。
流动人口的儿童营养状况:营养是儿童生长发育基础,是抵御疾病的保障。从儿童食物摄入的情况可以了解儿童营养状况的一个侧面。从9城市流动儿童一周主要饮食看,其奶类、肉类、鱼虾类、蛋类、水果、蔬菜的摄入情况均比户籍儿童低。由此导致的儿童贫血、佝偻病、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等营养性疾病明显高于城市儿童。仅从2001年深圳、武汉两市贫血儿童的发病率看,流动儿童为户籍儿童的2.2~4.4倍。
, 百拇医药
正视现实,找出差距
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活跃市场经济的生力军。由于对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趋势和发展速度估计不足,造成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带来的问题认识观念滞后,政策法规滞后,管理和服务滞后等。卫生保健部门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2.流动人口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流动性大,相对分散居住,给所在地的卫生管理工作带来困难。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的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在管理上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流动儿童的保健工作缺乏细致、有序的管理和有效的管理措施。
3.流动人口家庭大多来自农村,由于经济状况、文化程度的差异,相当一部分家长只是忙于工作或生意,无暇顾及子女的正常生活秩序和预防保健。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多数是外出打工人员或随丈夫外出打工的家属。在流动人口中,66.8%的母亲都没有工作,这部分人群生活较贫困,居住条件差,承受的劳动强度大,可能遇到的危害母婴健康的因素较多,多数人缺乏医疗卫生知识,没有建立孕期检查卡和儿童健康卡,不知道孕期体检和儿童定时体检是保证母子健康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经济困难、传统意识、超计划生育、躲避有关部门的干预等。
, http://www.100md.com
强化机制,扩大流动儿童保健力度
儿童是21世纪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其健康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保障,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我国政府历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相当数量的流动儿童给予了极大关注。
卫生部就此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流动人口与当地人权利同等: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将与当地孕产妇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并实行保健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中7岁以下的儿童保健与当地儿童的保健受到同等的重视。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也规定,“携带有6周岁以下儿童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儿童到达本市的1个月内,携带儿童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医院进行预防接种”,出租房主应要求租房满1个月的外地来京人员出示其“所携带的6周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证的,“应督促其进行健康检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及时向居住地的外地来京人员管理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 百拇医药
为了让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医疗服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去年国家投入了近百万的资金做流动人口中孕产妇保健管理模式的课题,这个课题中有一些政策和措施是专门针对流动人口的,如建立绿色通道。另外,卫生部门与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协作,制定流动人口保健管理和相关法规框架,积极对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提供基本妇幼保健服务;各地区将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作为儿童保健登记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以省为单位,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到2010年城市应达到90%,农村应达到60%,农村女童和城市流动人口儿童保健覆盖率2010年应达到所在地区水平。
首都儿科研究所的专家特别提出了要确立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权利的长远目标,只有在相应政策的扶持下,因地制宜,加强社区服务职能,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在流动人口中普及防病保健知识,把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和医疗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到城市管理中,才能维护流动儿童的权益。, 百拇医药(黄丹)
在首都儿科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室于2002年11~12月对我国9城市进行的“流动儿童状况调查”项目中,其中流动儿童的健康问题引起了许多专家的关注。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知识缺乏,营养状况差,发病率高,死亡率高;他们获得国家规定的预防接种、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覆盖率低。
枯燥数字下的深刻含义
流动人口的儿童健康现状:据首都儿科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室的调查显示,流动人口中婴儿、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分别高达13.8%、24.8%,均明显高于当地户籍人口,高达2.0~6.6倍,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另据历年来的调查数字表明,流动人口中传染病的发病率远远高于户籍人口,在流脑、疟疾、麻疹、肝炎、伤寒、菌痢以及结核等各种传染病中,流动儿童也呈现出高发趋势。仅以上海、苏州的数字为例,流动人口中疟疾的发病率为户籍人口的12~26.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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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孕妇健康状况:孕妇的健康直接影响着新生儿的健康。据调查,流动人口中妇女的孕期保健工作漏洞很大,她们孕期检查仅为1~2次,甚至有的人从未进行过孕期检查,低于城市户籍人口8次以上的水平,这给妇女和新生儿的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流动人口孕妇住院分娩率为66.1%,远低于城市100%入院分娩的水平。流动人口妇女孕期保健的缺失导致了高达73.0/10万的死亡率,为户籍妇女的3.6倍。
流动人口的儿童计划免疫:计划免疫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预防措施,它根据疫情监测人群免疫状况,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北京为例,北京有300万流动人口,他们中有不少孕妇和年幼的孩子。据1996年的统计,四苗接种率户籍儿童可达95%以上,而流动儿童仅为34.26%,形成了新的免疫空白人群。这些儿童远不能抵御疾病的侵袭,一旦与传染病源接触,疾病就会在他们中间引起暴发流行。
流动人口的儿童营养状况:营养是儿童生长发育基础,是抵御疾病的保障。从儿童食物摄入的情况可以了解儿童营养状况的一个侧面。从9城市流动儿童一周主要饮食看,其奶类、肉类、鱼虾类、蛋类、水果、蔬菜的摄入情况均比户籍儿童低。由此导致的儿童贫血、佝偻病、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等营养性疾病明显高于城市儿童。仅从2001年深圳、武汉两市贫血儿童的发病率看,流动儿童为户籍儿童的2.2~4.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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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现实,找出差距
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活跃市场经济的生力军。由于对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趋势和发展速度估计不足,造成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带来的问题认识观念滞后,政策法规滞后,管理和服务滞后等。卫生保健部门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2.流动人口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流动性大,相对分散居住,给所在地的卫生管理工作带来困难。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的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在管理上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流动儿童的保健工作缺乏细致、有序的管理和有效的管理措施。
3.流动人口家庭大多来自农村,由于经济状况、文化程度的差异,相当一部分家长只是忙于工作或生意,无暇顾及子女的正常生活秩序和预防保健。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多数是外出打工人员或随丈夫外出打工的家属。在流动人口中,66.8%的母亲都没有工作,这部分人群生活较贫困,居住条件差,承受的劳动强度大,可能遇到的危害母婴健康的因素较多,多数人缺乏医疗卫生知识,没有建立孕期检查卡和儿童健康卡,不知道孕期体检和儿童定时体检是保证母子健康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经济困难、传统意识、超计划生育、躲避有关部门的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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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机制,扩大流动儿童保健力度
儿童是21世纪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其健康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保障,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我国政府历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相当数量的流动儿童给予了极大关注。
卫生部就此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流动人口与当地人权利同等: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将与当地孕产妇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并实行保健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中7岁以下的儿童保健与当地儿童的保健受到同等的重视。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也规定,“携带有6周岁以下儿童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儿童到达本市的1个月内,携带儿童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医院进行预防接种”,出租房主应要求租房满1个月的外地来京人员出示其“所携带的6周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证的,“应督促其进行健康检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及时向居住地的外地来京人员管理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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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医疗服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去年国家投入了近百万的资金做流动人口中孕产妇保健管理模式的课题,这个课题中有一些政策和措施是专门针对流动人口的,如建立绿色通道。另外,卫生部门与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协作,制定流动人口保健管理和相关法规框架,积极对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提供基本妇幼保健服务;各地区将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作为儿童保健登记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以省为单位,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到2010年城市应达到90%,农村应达到60%,农村女童和城市流动人口儿童保健覆盖率2010年应达到所在地区水平。
首都儿科研究所的专家特别提出了要确立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权利的长远目标,只有在相应政策的扶持下,因地制宜,加强社区服务职能,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在流动人口中普及防病保健知识,把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和医疗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到城市管理中,才能维护流动儿童的权益。, 百拇医药(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