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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曝光一批涉嫌违法医药广告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095期
     新华社2月15日专电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厅、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开曝光一批涉嫌违法医药广告。

    据记者了解,曝光的广告按违法情形分为三类情况。第一类是国家明令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如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北京降压0号”、沈阳绿洲制药有限公司的“新乐明熊胆胶囊”、广州白云山中药厂的“复方丹参片”、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的“消渴丸”。

    第二类是国家严令禁止发布的广告。如治疗肿瘤、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药品广告。武汉健民集团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的“回春如意胶囊”(张大宁补肾系列)、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的“双灵固本散”等。

    第三类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并且做有奖虚假宣传的广告。如吉林鹿王制药有限公司的“三宝胶囊”、四平塔山制药厂的“吉春健骨丸”、甘肃陇西药业的“坤青源”等药品广告。

    与此同时,还有9条医疗广告被查处。这些广告突出的违法表现是,未经审批或以新闻报道形式擅自发布,宣传违禁内容及药品、医疗器械,包含保证治愈且利用专家、患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发布这些医疗广告的医院是:济南华夏医院、淄博市防疫站、山东中医药大学中苑医院等。

    刊登违法广告的媒体也同时受到黄牌警告、停发一段时间医药广告等处理。(王志 曹国恩) B07,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