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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制定输液最低温度限制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17日 《现代护理报》 2004.02.17
     在北方冬春季节,输液时输液器下软管常产生气泡被输入患者静脉中,因此引发护患纠纷。我是一个从事一次性医疗器械研究的科技人员,曾组织天津四家大医院护理部主任、护士长一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临床调研和科学实验,最后共同确定:输液产生气泡的主要原因是冬季医院药库保存生理盐水和葡萄糖水(俗称大液体)温度偏低(约5℃~10℃),当大液体转到有暖气的病房(室温约20℃~25℃)升温输液时,大液体“吐”出低温时溶解气体造成的,在这阶段每500毫升大液体要吐出约3毫升的气泡,这相当于7000个直径1毫米的小气泡的体积之和,虽然大部分气泡会在大液体瓶内和滴斗上方释放出,但只要有1%的残留溶解气体在输液器下软管中显现,就足以形成几十个小气泡了。低温药液在输液时除了容易产生气泡,还会使患者产生手臂冰凉发麻发痛,周身有发冷寒战的感觉,用低温药液配药也会使药物的溶解不好,容易在药液中产生微小晶粒或沉淀,造成药液过滤器堵塞,低温药液进入人体血管中流动还会产生不良刺激,由此更易引发静脉炎。

    输凉液不好是人人皆知的,并且这个问题在冬春季广泛存在于我国南北很多地区的医院中,那么是否应该有一个输液的最低液温限制呢?在中华护理学会静脉输液专业委员会指导下,我与北京、威海各三家大医院护理部共同组织开展了护士长问卷调查,京威两地分别采用了开放式和封闭式答卷,答卷统计结果很一致,95%以上的护士长对输凉液易产生不良反应认识一致,并认为有必要限定输液的最低温度,但问及“你认为液温低于多少时容易产生输液不良反应?”,她们的回答却有较大差异,多数回答在10℃~20℃之间,还有少数回答5℃。实际上10℃的液体给病人已是很冰冷的感觉了。由于对输液最低温度存在较大的认识差异,使得我们在进行临床输液治疗时很难控制并根本解决这一问题。但这一在大中医院常见的现象,在我们走访的很多个体小诊所中却没有,她们普遍采用输液前给大液体升温或输液中在输液软管上加温的做法。现在国内市场上也有日本、德国生产的专用于输液的电加热器(价格高得惊人,国内仿制品要便宜一些),但这种单独为每个输液器加热的设备,不仅增加了医院的投入,加大了护理工作量,也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实际上在输液前给大液体整体升温至35℃左右后再配药输液,是最直接、最省事、最经济的做法,不但能根本杜绝输液产生气泡现象和输凉液的反应,也对配药溶解有好处,多数粉剂药、生化药和中药制剂的溶解速度能加快1~3倍,据计算实验分析,将50瓶500毫升大液体从15℃升温到35℃,耗电费用平均每瓶还摊不到1分钱。

    目前,我国护理界已大力开展提倡护理标准化、提高护理质量工作,我们能不能探讨制订出一个输液最低温度的限制标准、研制生产出相应的输液加温设备,让全国广大患者在寒冷的冬春季享受到温馨的输液治疗呢?□贾弘,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