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心脏列入可捐献器官 器官移植更规范
深圳发布首批捐献移植用人体器官种类目录和质量要求
心脏列入首批可捐献器官
昨天,深圳市卫生局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第一批捐献移植用人体器官种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了心脏、肝脏等10种人体器官作为第一批可以捐献移植的器官,同时明确规定了上述10种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质量要求。这是深圳自去年10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深圳特区《人体器官捐赠条例》以来,首部从具体技术方面完善该条例的操作规范。
新生儿可捐献移植心脏
此次发布的《目录》明确规定,首批可以捐献移植的人体器官包括:心脏、肝脏、小肠、胰腺、肾脏、皮肤、血管、眼角膜、骨、造血干细胞。
《目录》还明确规定了这些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质量要求。《目录》规定,在捐献移植器官前,医生必须对器官的供者和受者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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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捐献移植心脏的供体年龄为从新生儿到60岁,供者的生理状况和过去病史是决定心脏能否用来移植的关键因素。供者必须全身状况良好,无心脏疾病。
上述器官移植的供者必须身体健康,移植相关器官系统保证健康,没有相关疾病。
将对各医院不定期抽查
深圳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赵丽珍说,自从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赠条例》颁布后,市卫生局和市红十字会一直在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完善条例。此次发布的《目录》是第一个技术方面的操作规范,随后将就器官移植保存库、不适宜植入的人体器官、人体器官信息库的管理和保密、实施器官移植的医院医生资格认定等4个方面,制定并发布相应操作规范。
赵丽珍告诉记者,此次制定并发布《目录》,有关部门充分征询并参考了相关技术质量过硬医院的权威专家医师。市人民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等多家医院的专家都根据自己在移植中的经验,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不少非常有用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目录》可以较好地保证技术上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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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目录》详细规定了可以捐献移植器官的种类和质量要求,有关部门将在《目录》发布后对各医院移植器官做全面检查。赵丽珍说,《目录》规定的器官种类包括了深圳目前能够进行移植的大部分器官,进行《目录》规定以外的器官移植,或移植器官的质量不达要求的,都属违规行为。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从即日起,对进行器官移植的各医院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违规,将依法进行严惩。
“规范让我们有法可依”
市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余小舫是参加此次《目录》制定的专家之一,他说在此之前,市人民医院作为深圳实施肝、肾移植最多的医院,仅去年一年就完成肝移植11例,都是由他主持。
在以往的肝移植中,虽然也按《目录》规定的要求对供、受双方进行严格检查,但毕竟只是医院和医生的一种自发行为。自去年深圳在全国率先颁布《人体器官捐赠条例》后,深圳在器官移植上越来越规范。此次《目录》制定中,有关部门也积极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希望能在国内器官移植方面做一个可以效仿的榜样。
, http://www.100md.com
余小舫说,《目录》的制定不仅将医生、医院原来实施移植时的自发行为,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确定下来,更从技术层面完善了《人体器官捐赠条例》,是对患者负责的一次实质性举动。
“以后我们在进行器官移植时将更加放心,规范让我们真正有法可依。”余小舫笑着说。
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质量要求
心脏 适合捐献移植心脏的供体年龄为新生儿到60岁,供者的生理状况和过去病史是决定心脏能否用来移植的关键因素。供者必须全身状况良好,无心脏疾病。
肝脏、小肠 捐献移植肝脏、小肠的供者年龄要在50岁以下,肝功能、血糖等多项生理检测指标必须正常。医生也应考虑是否同时摘取小肠做肝、小肠联合移植。还应考虑上述供体是否可以作为胰腺移植的供体。患有肠炎、痢疾、结核、肝炎和其他肠道疾病者不能作为供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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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 在移植胰腺时,医生应根据病人的身体情况来决定进行整块移植还是胰岛细胞移植。有糖尿病、胰腺疾病、既往因其他疾病而致脾切除的人不能作为胰腺移植供者。
肾脏 肾脏移植供者的年龄要在18-50岁,有高血压、糖尿病、反复肾结石等疾病的人不能作为供者。
皮肤 皮肤的捐献移植可以根据供者的意愿和医院的要求进行。
血管 血管移植一般取供者的左、右髂(包括髂内外)总动脉和静脉作为血管备用材料。
眼角膜 眼角膜移植的供体年龄在18-50岁,用于角膜严重感染或外伤的治疗性角膜移植的供者年龄可在1-75岁。
骨 骨移植中,当骨被用于结构支持时供体年龄为20-50岁,带关节软骨的骨材料应低于35岁,当骨被用于充填时没有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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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细胞 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供者年龄一般在18-45周岁。
深圳去年十月实施全国首部器官捐献法规
倒卖人体器官罚款十倍
2003年8月22日下午5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这部法规成为国内首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法规。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对倒卖人体器官的,处以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对购买人体器官的,处以售价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该条例还确立了人体器官移植平等和人体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等原则。(作者: 宋元晖), http://www.100md.com
心脏列入首批可捐献器官
昨天,深圳市卫生局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第一批捐献移植用人体器官种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了心脏、肝脏等10种人体器官作为第一批可以捐献移植的器官,同时明确规定了上述10种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质量要求。这是深圳自去年10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深圳特区《人体器官捐赠条例》以来,首部从具体技术方面完善该条例的操作规范。
新生儿可捐献移植心脏
此次发布的《目录》明确规定,首批可以捐献移植的人体器官包括:心脏、肝脏、小肠、胰腺、肾脏、皮肤、血管、眼角膜、骨、造血干细胞。
《目录》还明确规定了这些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质量要求。《目录》规定,在捐献移植器官前,医生必须对器官的供者和受者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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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捐献移植心脏的供体年龄为从新生儿到60岁,供者的生理状况和过去病史是决定心脏能否用来移植的关键因素。供者必须全身状况良好,无心脏疾病。
上述器官移植的供者必须身体健康,移植相关器官系统保证健康,没有相关疾病。
将对各医院不定期抽查
深圳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赵丽珍说,自从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赠条例》颁布后,市卫生局和市红十字会一直在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完善条例。此次发布的《目录》是第一个技术方面的操作规范,随后将就器官移植保存库、不适宜植入的人体器官、人体器官信息库的管理和保密、实施器官移植的医院医生资格认定等4个方面,制定并发布相应操作规范。
赵丽珍告诉记者,此次制定并发布《目录》,有关部门充分征询并参考了相关技术质量过硬医院的权威专家医师。市人民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等多家医院的专家都根据自己在移植中的经验,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不少非常有用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目录》可以较好地保证技术上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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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目录》详细规定了可以捐献移植器官的种类和质量要求,有关部门将在《目录》发布后对各医院移植器官做全面检查。赵丽珍说,《目录》规定的器官种类包括了深圳目前能够进行移植的大部分器官,进行《目录》规定以外的器官移植,或移植器官的质量不达要求的,都属违规行为。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从即日起,对进行器官移植的各医院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违规,将依法进行严惩。
“规范让我们有法可依”
市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余小舫是参加此次《目录》制定的专家之一,他说在此之前,市人民医院作为深圳实施肝、肾移植最多的医院,仅去年一年就完成肝移植11例,都是由他主持。
在以往的肝移植中,虽然也按《目录》规定的要求对供、受双方进行严格检查,但毕竟只是医院和医生的一种自发行为。自去年深圳在全国率先颁布《人体器官捐赠条例》后,深圳在器官移植上越来越规范。此次《目录》制定中,有关部门也积极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希望能在国内器官移植方面做一个可以效仿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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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舫说,《目录》的制定不仅将医生、医院原来实施移植时的自发行为,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确定下来,更从技术层面完善了《人体器官捐赠条例》,是对患者负责的一次实质性举动。
“以后我们在进行器官移植时将更加放心,规范让我们真正有法可依。”余小舫笑着说。
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质量要求
心脏 适合捐献移植心脏的供体年龄为新生儿到60岁,供者的生理状况和过去病史是决定心脏能否用来移植的关键因素。供者必须全身状况良好,无心脏疾病。
肝脏、小肠 捐献移植肝脏、小肠的供者年龄要在50岁以下,肝功能、血糖等多项生理检测指标必须正常。医生也应考虑是否同时摘取小肠做肝、小肠联合移植。还应考虑上述供体是否可以作为胰腺移植的供体。患有肠炎、痢疾、结核、肝炎和其他肠道疾病者不能作为供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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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 在移植胰腺时,医生应根据病人的身体情况来决定进行整块移植还是胰岛细胞移植。有糖尿病、胰腺疾病、既往因其他疾病而致脾切除的人不能作为胰腺移植供者。
肾脏 肾脏移植供者的年龄要在18-50岁,有高血压、糖尿病、反复肾结石等疾病的人不能作为供者。
皮肤 皮肤的捐献移植可以根据供者的意愿和医院的要求进行。
血管 血管移植一般取供者的左、右髂(包括髂内外)总动脉和静脉作为血管备用材料。
眼角膜 眼角膜移植的供体年龄在18-50岁,用于角膜严重感染或外伤的治疗性角膜移植的供者年龄可在1-75岁。
骨 骨移植中,当骨被用于结构支持时供体年龄为20-50岁,带关节软骨的骨材料应低于35岁,当骨被用于充填时没有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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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细胞 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供者年龄一般在18-45周岁。
深圳去年十月实施全国首部器官捐献法规
倒卖人体器官罚款十倍
2003年8月22日下午5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这部法规成为国内首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法规。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对倒卖人体器官的,处以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对购买人体器官的,处以售价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该条例还确立了人体器官移植平等和人体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等原则。(作者: 宋元晖),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