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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孝星”评选想到的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1日 《现代护理报》 2004.03.01
     为秉承传统美德,弘扬当代孝道,日前沈阳市举行了评选“十大孝子”活动。

    在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的十大“孝星”事迹件件真情动人,值得弘扬。的确,采用评选“十大孝子”这样鲜活的形式,对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无疑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如此“孝星”评选,到底能否承担起为当代孝道领航的重任,恐怕就另当别论了。

    首先是“十大孝子”评选在弘扬孝道的宣扬思路上创意不足,缺乏应有的新意和时代特色。的确,尊老爱老,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亘古不变的主题,也是人类应展现的人性光辉,但不同时代的孝子还应不断被赋予新的光彩和内涵。但就沈阳十大“孝星”的动人事迹而言,就很难发现时代的印记,有倡导“愚孝”之嫌。如当选的“孝星”中,有一位为服侍病母而一辈子不成家的“单身尽孝”的孝子。笔者以为,这不应该作为榜样广为推崇,因为这分明含有泯灭人性的成分在里面。的确,“羊羔尚有跪乳之恩,乌鸦也有反哺之义”,对自己的父母尽孝更是人之常情。然而,假如为父母尽孝就意味着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也未免过于不智了些。即使是更实际点讲,假如这个孝子该成家就成家,自己岂非多一个尽孝的帮手吗?再说了,如此“单身尽孝”,他自己老了怎么办?这与《二十四孝》中所倡导的扭曲人性的“愚孝”有何区别?这种绝对化和单向性的孝道,已难以跟当代社会“合辙压韵”。如此以不平等的尊卑制度为核心的“愚孝”,窒息了子女的独立精神与人格的健康发展,当然为现代社会所不容,更是残害“代际和谐”的大敌。

    其次是“十大孝子”评选回避了影响弘扬当代孝道的一些矛盾和症结。传统养老的含义,包括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等三个方面,但如今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和空巢家庭的增多,尤其是子女“谋业半径”的不断扩大,再令子女按照传统的孝道为父母尽孝就显然行不通了。为此,弘扬孝道就不仅有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而且更有赖于人们尽孝观念的进步和更新,因为传统依靠家庭养老的养老模式已不太现实。但是,由于时下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社会养老一时还难以取代家庭养老,如此弘扬孝道的瓶颈又如何突破?这恐怕不是靠评选几大“孝星”所能解决的。

    再者,随着商品大潮的冲击,传统伦理道德对人们的约束力也日渐萎缩,在此情况下,要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除了依靠道德规范,更应完善法律机制,恐怕这也是法制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在弘扬孝道方面所存在的最大优越性了。□周士君,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