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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最高零售价的背后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24日 康易
     药品定价:未解的悬殊

    2月14日,福建省物价局公布了对满山白糖浆12种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的规定,并要求从第二天起执行。

    2月15日,记者在福州市各大药店暗访,结果令记者大吃一惊,市场上的实际售价远远低于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通知要求,“满山白糖浆,120ml的糖浆剂,不分厂家,全省统一价格每瓶8.00元”,然而,记者发现市面上120ml的满山白糖浆制剂,不同厂家,最低的是3.8元,最高的也只卖5.6元。

    “复合维生素B片剂,不分厂家,全省统一价格,每瓶2.2元”,药店里的零售价是0.6元至0.8元。

    “盐酸克林霉素氯化钠注射液,不分厂家,全省统一价格每瓶28.77元”,药店里的售价是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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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新大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软脉灵口服液,每盒36.00元”,药店售价是15.2元或16元。

    记者还注意到,这次实行最高零售价的12种药品,有8种是主要在医院用的注射液。

    一位药店的工作人员说,药店里药品零售价均低于最高零售价,自平价药店开张以来,更是远远低于最高零售价,最高零售价对药店来说没有多大的意义。

    为什么物价局定价与实际零售价之间存在如此之大的悬殊呢?记者就此走访了省物价局,但有关人员说安排不出采访时间。

    一折招商:定价的招术

    不久前,在福州的一次药品采购会上,某医药厂打出招牌“本产品一折批发,欢迎洽谈”。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抗生素类药的批价在0.4~1折之间,一类新药的批价不会超过4折,这些折扣都是以最高零售价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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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药品的价格是怎么定的呢?

    根据规定,医保甲类药品由中央定价,医保乙类由省物价局定价,这两类药品只占了总用量的10%,其余的90%由企业自主定价。

    这位人士透露说,有关部门在定价过程中尚未建立成本制约机制,因此所定药品价格未能反映药品生产经营的真实成本。药品生产企业在向物价管理部门申报出厂价格时普遍存在虚报生产成本现象,将各种宣传、推介、临床科研费及“灰色费用”统统计入生产成本。一些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改换药品包装剂型或名称等形式,打着所谓“新药”的幌子变相提价。少数药品流通企业的采购人员在药品采购中,与供应商为牟取回扣,擅自抬高药品进货价格,造成价格虚高。

    越贵越俏:回扣的秘密

    药品批发价与零售之间悬殊的差价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业内人士指出:“虚”得厉害的缘由在回扣上。这部分留出来的空间,用来打点各种关系。药品零售份额的80%在医院,只有20%在药店,住院药品消费几乎100%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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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同作用的药,医生可以开这种药,也可以开那种药,所以厂家要让医生多开自己的药,回扣自然是最好的手段。以15%的回扣计,100元的药,有15元回扣,而10元的药只有1.5元,医生们当然愿意开贵的药。

    在“以药养医”的机制下,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50%左右。大处方、用高价药、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十分普遍。尽管药价水平在逐步下降,但医疗单位的药价仍高于社会药店。医院参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来核定自己的药价,谁的药定价高,谁的药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就越好卖。于是,厂家就千方百计想办法将药品定价拉高,或者将药品规格和包装改一下,或换个名称。

    曾有报道说,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药品推销员、医药公司、医院三者的获利比例分别占到虚高价部分的25%、20%~30%、50%~60%。一些出厂价仅为2元的普通药品,经过一番“流通”,最后到消费者手中时,价格已变成20多元。

    价值与价格的背离,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畸变,成了药品市场的两大怪现象。

    中国中医药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