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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患者状告医院侵犯隐私:拍X光是否需要脱光?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30日 北京娱乐信报
     北京市首例患者告医院侵犯隐私权案开庭

    新闻回放

    今年4月20日上午11时,温小姐到朝阳第二医院就医。当进行X光检查时,负责检查的男医生将她叫到检查室后,大声地要求她“快把衣服脱了。”温小姐脱掉牛仔外衣后,医生让她“把衣服脱光”。当温小姐只剩下胸罩时,医生依然让她“快脱,全脱”。等在走廊上的温小姐的领导张先生听到这些话后,质疑医生为什么要脱光衣服,随后拨打了110报警。京城各媒体对此都有所报道。

    拍X光片时到底需不需要将上衣全脱光?昨天(16日),曾引起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本市首例患者告医院侵犯隐私权一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围绕着这个问题,原被告双方展开了异常激烈的辩论。

    被告:脱光衣服是为患者着想

    作为被告的医院对当天男医生让温小姐脱光上衣接受检查没有异议,他们认为,拍X光时应该脱光上衣,这是为保证医生的诊断准确,避免衣物影响X光片的效果,这是行规,且在中高等卫生学校的教科书中,也都写到拍X光片时,要“脱去上衣,暴露受检部位”,因此男医生让温小姐脱光衣服是为她着想。且在拍摄时,温小姐并未提出异议,“如果提出异议,可以不脱,但后果由患者承担”。医院强调,当时正值SARS期间,对温小姐这位有感冒症状的病人,他们必须仔细检查,且也没有时间解释脱光衣服的原因。这位代理律师还称“病人对医生来讲是没有隐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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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脱去”不等于“脱光”

    昨天,温小姐也坐在法庭上,整个过程她都一直沉默着,时而咬咬嘴唇,眼圈泛红。为温小姐代理的王律师则认为,拍X光片时,只要将可能影响拍摄效果的东西去掉就可以,比如脱去外衣。如果怕患者身上有可能影响拍摄效果的可疑物,医生完全可以让温小姐将金属物去掉,但这并不等于让患者脱光上衣。温小姐在进行X光检查时,男医生既未询问温小姐上衣中是否有金属物,也未做任何解释,整个过程,男医生只说了三句话,“快把衣服脱了”、“把衣服脱光”、“快脱,全脱”。

    王律师认为,男医生未按我国医师法中的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也未告知温小姐脱光衣服的原因,使温小姐能够充分选择就医。其行为已侵犯了温小姐的隐私权和知情权。温小姐顶着社会的压力,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不单是为自己讨回公道,也要提醒医院作为服务机构,应摆正自己的位置。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因温小姐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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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所医院两种解释

    同仁医院:要全脱光

    朝阳医院:不必脱光

    拍X光片时一定要脱光上衣吗?昨天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朝阳医院和同仁医院。同仁医院的程大夫非常痛快地说:“要全脱光的,教科书中就这样写的。可能以前大家都没有注意到病人和医生之间也是应该有所回避的,现在注意到了,才引出这样的官司。”“不过以后我们会考虑这个问题的。”程大夫最后说。

    但记者从朝阳医院却了解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朝阳医院的马大夫说,不需要全脱光的,因为以前她“特意问过放射室的大夫”,如果患者穿了可能影响拍摄效果的衣服,朝阳医院专门为患者提供了一次性的小背心,患者可以在屏风内更换。

    温小姐告诉记者,她来自山西农村,那次去医院之前,她从来没有做过X光片。后来问其他医院,都说不需要脱光的,她感觉受到了羞辱。(信报记者郭志霞),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