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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医德与行规之间———对陕西友谊医院医生集体签字抢救“无主病人”的调查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5日 《现代护理报》 2004.04.05
     在无法取得病人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医生有权为病人施行手术吗?

    陕西省友谊医院的医生集体签字为一危重无主病人施行开颅手术,在当地医学界引起很大反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医患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想让医生替病人家属签字,谈何容易。

    救死扶伤的天职和对医患纠纷的担忧时常让医院无所适从。医生面对危重无主病人,要在行规和道德之间的矛盾中"煎熬",如何才能让医生轻装上阵?在无法取得病人及其家属同意医生有权为病人施行手术吗?陕西省友谊医院的医生集体签

    医生集体签字事件始末

    12月8日,西安市一位名叫赵根绪的老人,独自一人在外游玩时突发脑溢血,昏倒在公园内。附近群众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将其送到陕西友谊医院抢救。医院马上做了CT检查,判定为大脑右内囊出血,要想挽救患者生命必须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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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手术须经病人及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然而,当时赵根绪的亲人一个也不在身边,其身上装有250元现金,没有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物品。

    医院一边对病人采取脑部脱水、止血、抗感染、吸氧等治疗措施,一边积极寻找病人家属。110、120、报社、电台、电视台都联系了,却毫无结果!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患者亲属依然杳无音信,而病人的情况也在不断恶化。“一般情况下,大脑右内囊出血40毫升就有生命危险,而赵根绪出血已达80毫升。不进行手术肯定是死路一条,立即进行手术是挽回病人生命的惟一选择!”当天的总值班医生、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的陕西友谊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孙云岗在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说得那么斩钉截铁,“我们决定不等了,立即进行手术。没有家属签字,我们签!”

    当晚9时30分,任启明、孙云岗、外四科主任李超、医务科主任刘培胜、崔自强等5人先后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医院还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担任总值班的孙云岗在说明书上签名,闻讯赶来的《华商报》记者龙婷作为见证人,也在这份情况说明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晚上11时左右,赵根绪终于被推进了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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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进行了3个半小时,到8日凌晨2时30分顺利结束。病人生命体征有了明显改善,血压由180/100mmHg恢复到了130/80mmHg的正常水平。主刀的孙云岗对记者说:打开病人的颅骨后,证实了我们术前的判断,如果再晚一两个小时手术,病人很可能就没救了。

    第二天上午,在不安中度过了一夜的赵根绪的儿子,从当地的《华商报》上知道了父亲的下落。病人家属迅速赶到医院。尽管他们见到的父亲仍然处于昏迷之中,他们还是向医院表示了深深的感激,并迅速交付了医疗费用5000多元。

    签字之难

    在手术过程中友谊医院十分谨慎。自从患者被送进医院直到手术完成,每一步抢救治疗的过程都有翔实的医疗证明和记录,万一手术出现意外,医院将凭借这些证明和记录同患者家属“周旋”。

    按照常理,医院本来就是救死扶伤的地方,给危重病人及时手术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事情远非那么简单,现实情况是,在与病人家属联系不上的急迫情况下,医生代替家属签字的事情十分罕见。那么———谁让医生下笔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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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赵根绪被送到友谊医院,到他上手术台,中间至少间隔了6个小时。而对于赵根绪这样脑出血的危重病人,6个小时意味着什么,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明白。其实,在病人送来后的两个小时内术前准备已全部就绪。“为什么下午没有手术呢?主要还是顾虑太大,说实话我们进行了几个小时激烈的思想斗争。”友谊医院的业务院长任启明对记者说。

    在找不到赵根绪家属及其关系人的情况下,要想通过手术挽救赵根绪的生命,只有医院“擅自行动”了。这样,签字的任务必然落到了医生头上。而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不啻是对医生施行一场道德酷刑!

    医生之难

    自始至终参加了手术的崔自强大夫说:“手术存在很大风险,病人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任启明的担心更多:“患者家属找不到,不手术是医院的失职;万一手术出现意外,又没有患者家属在手术单上签字,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没有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很容易引发医疗纠纷,即便有家属签字,手术中的意外也很可能不为家属理解,这方面的教训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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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手术成功了,假如赵根绪是个无主病人,手术费用谁来承担?这是医生们担心的第二个难题。据记者了解,友谊医院有严格的业务考评制度,每个科室、每个医生的效益奖金都和业务量挂钩,如果出现病人逃费,到头来吃亏的恰恰是为他治疗的医生。尽管友谊医院最近对考评制度作了修改,对于无法收回的医疗费用(医院称为“漏费”),医生将承担其成本损失。但对于每个科室、每个医生来说,如果碰到“漏费”,从经济上衡量其工作就等于白干。

    陕西友谊医院医务科科长刘培胜告诉记者,“漏费”已成了让医院十分头疼的一个大问题。面临这样的尴尬,对于“无主病人”特别是危重的“无主病人”,医院的做法就可想而知。

    可见,陕西友谊医院医生的这次集体签名行动足可称为“义举”。此举在当地也引起了较大反响。记者在该院张贴公告的地方发现了患者家属写给医生的感谢信,虽然感谢信已经贴上去两天了,还是不断有人观看,大多为该院的住院病人和陪护家属。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病人、家属,他们对医生集体签字的做法都表示赞赏。但当记者问“如果手术出现意外,假如你们就是赵根绪的家属,是否会告医院”时,他们都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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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义之难

    那么,如果赵根绪真的出了意外,事态会怎么发展呢?

    刘培胜说:如果家属真正理解医院,这样双方就不会发生纠纷。如果家属不理解,就会产生医疗纠纷。纠纷一出,医院就不安生了。

    友谊医院业务院长任启明说: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手术都是有保证的,否则不会手术。但有些时候家属不理解,特别是对“医疗意外”不理解,在病人及其家属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出现意外肯定会发生医疗纠纷。

    鉴于此,对“无主病人”多采取保守治疗已成了人所共知的行规。病人及其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保证了他们的知情权,他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责任。不难看出,医生集体代替家属签字实际上侵犯了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为以后可能产生的医疗纠纷留下了隐患。但让医生们难以承受的恐怕不只是有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而是在病人生死存亡之际对他们良心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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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之难

    那么主管部门是怎么看待这次医生集体签字的呢?记者去年12月12日来到陕西省卫生厅医政处,采访了医政处处长郭孔。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医生是不能也不应该替病人做主的。如果手术中出现意外谁来负责?遇上讲理的家属还好办,遇上胡搅蛮缠的就麻烦啦。”郭孔的担忧和大多数医生相同。他话锋一转道:“现在是好事做不得呀。友谊医院这次处理‘无主病人’值得表扬,但不值得提倡!”

    记者问:“难道眼睁睁看着病人死亡吗?”郭孔说:“医院可以采取保守治疗,能等则等。这样从道义上讲,医院也算尽到了义务。”他又解释说:医患矛盾是很难调和的,像医生集体签字这种行为,医院付出的成本太高。一切顺利,皆大欢喜;稍有不测,被动的只能是医院。就一般情况而言,患者似乎更能赢得社会的同情。

    那么面对赵根绪这种情况,有多少医生愿意代替家属签字进行手术呢?记者在西安市进行了调查,电话采访了55家医院的外科医生,他们大多数的回答是:要考虑考虑,可能不会。因为这很容易产生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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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医院来说,患者无疑属于弱势群体,如果不签字,院方就不给开刀,耽搁了病情和生命,最终倒霉的还是病人。因此,赵根绪的子女对医生集体签字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赞同。但是医生考虑得更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医患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医院对自己是否存在过错,将承担举证责任。而医学发展到今天,仍然有许多问题难以解释清楚。人死了,医生要找出自己免责的证据又谈何容易,这才是医生们最不愿面对的!

    至此,我们有理由问一下:在紧急情况下,让医生面临艰难地选择公正吗?

    谁为“无主病人”埋单?

    在采访郭孔时,他说出了一个让记者颇为吃惊的数字:“我们陕西全省医院的欠费已经以千万元计,这个压力是巨大的!”

    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既能挽救病人生命又能解除医院方面的经济顾虑呢?郭孔认为最有效的办法是以社会福利的方式,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相应的管理机构,为无力支付费用的急救患者支付部分必要的物质损耗费用,以缓解医院的经济压力并杜绝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

    据记者了解,陕西省民政厅已经着手制定这方面的政策。解决了经济方面的顾虑,就能保证“赵根绪们”能及时上手术台吗?“像赵根绪这种情况,是否立即进行手术法律法规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想要彻底解除医生的顾虑,还需要从立法上来保证。”郭孔如是说。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因此,我们是否应该赋予医生一种权力来保证像赵根绪这样的危重病人能得到及时救治呢?同样因为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我们在赋予医生这种权力的同时,还得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

    这也许就是这次陕西友谊医院“医生集体签名”的最大意义所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