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解热镇痛药应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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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9日
解热镇痛药具有解热、消炎止痛、抗风湿作用。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许多不良反应。应引起注意。
(1)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因为这类药物多属对症治疗,随便使用易掩盖症状而影响诊断。
(2)适用于高热(39℃以上),尤其是小儿高热惊厥或昏迷患者;持续发热不退者;伴有头痛、意识障碍、谵妄的中度发热(39℃以下);病因明确的长期发热性疾病,如癌性发热等。
(3)避免长期使用。除用于风湿热及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外,一般疗程以不超过一周为宜。(4)老年体弱,幼儿及体温在40℃以上的发热病人,剂量宜小。宜选用退热作用缓和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扑热息痛等,以免高热骤降,大量出汗等而引起虚脱。
(5)这类药物对消化道有明显的刺激作用,易诱发或加重溃疡和出血。故消化道溃疡患者应避免使用或慎用。
(6)解热镇痛药仅对头痛、牙痛、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及月经痛等慢性钝痛有效,而对创伤剧痛、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疼痛几乎不起止痛作用。
(7)本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反应,对肝肾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故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或禁用,尤其是扑热息痛可引起急性肝坏死。
(8)阿司匹林、水杨酸盐、消炎痛等易透过胎盘诱发畸胎,故孕妇应禁用。, 百拇医药
(1)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因为这类药物多属对症治疗,随便使用易掩盖症状而影响诊断。
(2)适用于高热(39℃以上),尤其是小儿高热惊厥或昏迷患者;持续发热不退者;伴有头痛、意识障碍、谵妄的中度发热(39℃以下);病因明确的长期发热性疾病,如癌性发热等。
(3)避免长期使用。除用于风湿热及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外,一般疗程以不超过一周为宜。(4)老年体弱,幼儿及体温在40℃以上的发热病人,剂量宜小。宜选用退热作用缓和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扑热息痛等,以免高热骤降,大量出汗等而引起虚脱。
(5)这类药物对消化道有明显的刺激作用,易诱发或加重溃疡和出血。故消化道溃疡患者应避免使用或慎用。
(6)解热镇痛药仅对头痛、牙痛、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及月经痛等慢性钝痛有效,而对创伤剧痛、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疼痛几乎不起止痛作用。
(7)本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反应,对肝肾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故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或禁用,尤其是扑热息痛可引起急性肝坏死。
(8)阿司匹林、水杨酸盐、消炎痛等易透过胎盘诱发畸胎,故孕妇应禁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