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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29日
     凡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但有下列情况时不宜使用。

    (1)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后,会增加肝、肾负担,故这类病人不宜使用。

    (2)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潴留,可加重心脏负担,因此,心脏病伴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

    (3)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所以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

    (4)少数人用药后可使血糖轻度升高,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故过去或现在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以免加重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故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

    (10)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避孕药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11)年龄在40岁以上,吸烟的妇女在35岁以上者不宜使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