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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定价超限要审4个月
http://www.100md.com 北京现代商报
     医药企业要单独定价,一定要在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统一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之日起20日内提出建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在接到企业提交单独定价建议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并转报发改委,发改委3个月内公布单独定价药品价格方案。这是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的药品单独定价政策改进方案中提到的。

    首次提出单独定价建议的企业,在获取到最终方案前,生产经营的药品要按照统一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原来执行单独定价的企业,可暂时保留单独定价资格,由发改委核定后,和统一的零售价格同时公布。

    企业要在成本、价格或与药品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指标及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向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另外,企业如果有未达到国家规定的GMP标准、不能提供其已建立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证明资料等7种情况之一的就没资格提出单独定价建议。

    发改委公布的一些药品价格核定时间的调整也值得关注。《关于公布199种西药价格通知》中的单独定价申请,推迟到4月中旬公布。《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中的单独定价申请,推迟到2004年7月底前公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