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管理 > 案例分析
编号:10390885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报送2003年执业药师及从业药师统计年报
http://www.100md.com
     为及时、准确了解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认定情况,根据《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9号令)和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报送2003年执业药师及从业药师统计年报:

    一、报送内容:

    (一)200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报表。

    (二)2003年《执业药师注册情况》报表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数据库磁盘文件(含备案库、注册库、历史库数据)。

    (三)2003年《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认定人员情况统计表》、2003年《从业药师资格认定人员情况汇总表》及其数据录入磁盘。

    二、报送时间:

    《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年度报表和《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认定人员情况统计表》及其数据磁盘的报送时间为2004年1月30日前,《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年度报表的报送时间为2004年3月30日前。

    三、报送要求:

    (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应在规定时间上报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报表,数据磁盘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二)年度报表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由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汇总后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司和局统计办公室。

    (三)“国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现升级到2.4版,各注册机构到本网站下载区下载升级程序,然后形成上报报表及数据磁盘报送。

    在统计年报及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苏力;E-mail地址:cqlpsda@263.net;联系电话:010-66161121;传真:010-66162391。,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