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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90327
商务部决定对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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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2月1日发布2004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 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3%~ 144%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