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碱酯酶活性在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治中的应用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84-2030(2004)02-0129-01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是急诊科常见的急危重症之一。一旦确诊AOPP,除彻底洗胃、导泻、清洗皮肤等防止继续吸收中毒外,解毒剂的应用尤为重要。但临床上常因解毒剂用量不足或过量中毒致死。通过监测胆碱酯酶(ChE)活性指导解毒剂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抢救成功率。尤其应用呼吸机以来,成功率更高。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1998年12月~2000年12月收集的从基层卫生院转入及急诊科急诊的AOPP患者76例,随机分为2组,A组(观察组)50例,男12例,女38例,年龄4~61岁,平均29.8岁;服毒量10~300ml,平均35.6ml;服毒种类:剧毒类10例(对硫磷1例,内吸磷1例,甲拌磷8例),高毒类20例(敌敌畏11例,氧化乐果9例),中度毒类20例(乐果10例,敌杀死5例,敌百虫5例);中毒程度:重度14例,中度20例,轻度16例。B组(对照组)26例,男2例,女24例;年龄5.5~63岁,平均29.3岁;服毒量10~250ml,平均36.9ml;服毒种类:剧毒类6例(内吸磷3例,甲拌磷3例),高毒类8 例(敌敌畏6例,氧化乐果2例),中度毒类12例(乐果3例,敌百虫9例);中毒程度:重度8例,中度14例,轻度4例。2组性别、年龄、服毒量、服毒种类及中毒程度经统计学处理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
, http://www.100md.com
1.2 ChE活性监测方法 RandoX胆碱酯酶比色法,正常值:女,4300~11500U/L;男,5400~13200U/L。
1.3 中毒分度标准
1.3.1 A组根据ChE分度,ChE活性在正常值的0.50~0.70。轻度中毒:ChE>2500U/L,中度中毒:ChE1500~2500U/L,重度中毒<1500U/L。
1.3.2 B组按1974年卫生部规定的标准分度 [1] 。
1.4 治疗方法
1.4.1 A组:在彻底洗胃、早期、足量、快速应用解毒剂的同时,据上述分类标准,决定解毒剂用量及用药间隔时间,见表1。AOPP症状消失,一般情况改善,ChE活性恢复至70%以上停药观察。
, 百拇医药
表1 解毒剂用量及用药间隔时间
1.4.2 B组:解毒剂用法、用量同A组,AOPP症状消失,一般情况改善后,根据患者瞳孔、汗液、肺部罗音、心率、烦躁程度、肌颤等临床症状的变化决定停药或减量。
2 结果
A组50例治愈49例(98%),死亡1例(转入我院时已发生呼衰及肾衰),B组26例治愈22例(84.6%),死亡4例,1例死于中间综合征,1例反跳,2例阿托品中毒。
3 讨论
3.1 AOPP复能剂的使用可使尚未老化的中毒酶复活,具有治本作用。应早期、足量、酌情重复及合理伍用阿托品。可视病情及ChE情况间隔1~2h重复1次,以后用维持量并逐渐延长用药间隔时间,总量不宜超过10g/d [2] 。ChE稳定在50%~70%以上(中间综合征例外),临床症状消失,可减量至停药。中、重度一般5~7日。注意剂量过大或静注过快也可抑制呼吸中枢。
, 百拇医药
3.2 AOPP一经确诊,应尽早、足量给予阿托品,尽快达到阿托品化以有效对抗AOPP所致的呼吸中枢抑制、气管痉挛、肺水肿、循环衰竭及其他毒蕈碱样症状。但阿托品化指征有时不明显或过于追求完全阿托品化,甚至在用阿托品过量后因AOPP的某些症状会加重而误认为中毒反跳,致使错误地追加阿托品剂量,而引起阿托品中毒死亡。所以根据ChE指导阿托品的应用,避免阿托品的过量中毒。注意大剂量阿托品(>1000mg)有抑制ChE的作用 [3] ,因此临床应综合判断。
参考文献
1 戴自英.实用内科学,第9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453-455.
2 单沙林,王汉斌.AOPP的正确救治.中国急危重病急救医学,1999,11(5):314-315.
3 宋国章.有机磷农药中毒阿托品抑制胆碱酯酶41例观察.临床荟萃,1993,8(6):250.
作者单位:451200河南省巩义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收稿日期:2003-11-04)
(编辑晓 勇), 百拇医药(于芝瑞)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是急诊科常见的急危重症之一。一旦确诊AOPP,除彻底洗胃、导泻、清洗皮肤等防止继续吸收中毒外,解毒剂的应用尤为重要。但临床上常因解毒剂用量不足或过量中毒致死。通过监测胆碱酯酶(ChE)活性指导解毒剂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抢救成功率。尤其应用呼吸机以来,成功率更高。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1998年12月~2000年12月收集的从基层卫生院转入及急诊科急诊的AOPP患者76例,随机分为2组,A组(观察组)50例,男12例,女38例,年龄4~61岁,平均29.8岁;服毒量10~300ml,平均35.6ml;服毒种类:剧毒类10例(对硫磷1例,内吸磷1例,甲拌磷8例),高毒类20例(敌敌畏11例,氧化乐果9例),中度毒类20例(乐果10例,敌杀死5例,敌百虫5例);中毒程度:重度14例,中度20例,轻度16例。B组(对照组)26例,男2例,女24例;年龄5.5~63岁,平均29.3岁;服毒量10~250ml,平均36.9ml;服毒种类:剧毒类6例(内吸磷3例,甲拌磷3例),高毒类8 例(敌敌畏6例,氧化乐果2例),中度毒类12例(乐果3例,敌百虫9例);中毒程度:重度8例,中度14例,轻度4例。2组性别、年龄、服毒量、服毒种类及中毒程度经统计学处理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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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ChE活性监测方法 RandoX胆碱酯酶比色法,正常值:女,4300~11500U/L;男,5400~13200U/L。
1.3 中毒分度标准
1.3.1 A组根据ChE分度,ChE活性在正常值的0.50~0.70。轻度中毒:ChE>2500U/L,中度中毒:ChE1500~2500U/L,重度中毒<1500U/L。
1.3.2 B组按1974年卫生部规定的标准分度 [1] 。
1.4 治疗方法
1.4.1 A组:在彻底洗胃、早期、足量、快速应用解毒剂的同时,据上述分类标准,决定解毒剂用量及用药间隔时间,见表1。AOPP症状消失,一般情况改善,ChE活性恢复至70%以上停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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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解毒剂用量及用药间隔时间
1.4.2 B组:解毒剂用法、用量同A组,AOPP症状消失,一般情况改善后,根据患者瞳孔、汗液、肺部罗音、心率、烦躁程度、肌颤等临床症状的变化决定停药或减量。
2 结果
A组50例治愈49例(98%),死亡1例(转入我院时已发生呼衰及肾衰),B组26例治愈22例(84.6%),死亡4例,1例死于中间综合征,1例反跳,2例阿托品中毒。
3 讨论
3.1 AOPP复能剂的使用可使尚未老化的中毒酶复活,具有治本作用。应早期、足量、酌情重复及合理伍用阿托品。可视病情及ChE情况间隔1~2h重复1次,以后用维持量并逐渐延长用药间隔时间,总量不宜超过10g/d [2] 。ChE稳定在50%~70%以上(中间综合征例外),临床症状消失,可减量至停药。中、重度一般5~7日。注意剂量过大或静注过快也可抑制呼吸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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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AOPP一经确诊,应尽早、足量给予阿托品,尽快达到阿托品化以有效对抗AOPP所致的呼吸中枢抑制、气管痉挛、肺水肿、循环衰竭及其他毒蕈碱样症状。但阿托品化指征有时不明显或过于追求完全阿托品化,甚至在用阿托品过量后因AOPP的某些症状会加重而误认为中毒反跳,致使错误地追加阿托品剂量,而引起阿托品中毒死亡。所以根据ChE指导阿托品的应用,避免阿托品的过量中毒。注意大剂量阿托品(>1000mg)有抑制ChE的作用 [3] ,因此临床应综合判断。
参考文献
1 戴自英.实用内科学,第9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453-455.
2 单沙林,王汉斌.AOPP的正确救治.中国急危重病急救医学,1999,11(5):314-315.
3 宋国章.有机磷农药中毒阿托品抑制胆碱酯酶41例观察.临床荟萃,1993,8(6):250.
作者单位:451200河南省巩义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收稿日期:2003-11-04)
(编辑晓 勇), 百拇医药(于芝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