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中增设“主管护师”职称等几个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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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 (试行)》中增设“主管护师”职称等几个问题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
【颁布日期】 810905
【实施日期】 810905
【题注】 通知
一、根据今年三月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们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中增加“主管护师”职称( 考核标准见附件一略)。各地经认真准备后,即可据此评定“主管护师”。晋升中 要注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能搞“照顾”晋升。
二、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与其它部门技术人员职称的对应关系是:主任医( 药、护、技)师与教授相对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与副教授相对应。以下 职称依次类推(详见附件)。
三、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原则,以政治思想表现 、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从事不同工作( 医疗和科研,中医和西医等)的技术人员,在坚持考核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有不同 的具体要求,区别对待。要正确对待论文和著作。技术人员写出较高水平的论文、 著作或在实际工作中解决了医疗和技术上的问题,做出了较大贡献,都应当作为评 定职称的重要依据。防止不看实际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单以论文、著作来衡量 和确定技术职称的作法。在外文的要求上,对中医(包括少数民族医)和县以下的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目前可不作为必备条件。要注意纠正论资排辈、压抑人才的现 象,使那些有真才实学、具备晋升条件的技术人员及时得到晋升。
四、晋升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征求群众意见,在学术考核和评定方面要尊重 和依靠专家,充分发挥学术(考评)委员会的作用。
五、对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定和晋升工作,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应 及时向科技干部管理部门提供情况,共同研究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条例的意见和措 施,搞好卫生技术队伍的建设。 各地要注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晋升工作,更好地 调动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附:技术职称对应关系表
系 列
技 术 职 称 对 应 关 系
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管)医师
医 师
医 士
主任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 师
药 士
主任护师
副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
护 师
护 士
主任技师
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
技 师
技 士
教 学人 员
教 授
副教授
讲 师
助 教
工程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
工 程 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http://www.100md.com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
【颁布日期】 810905
【实施日期】 810905
【题注】 通知
一、根据今年三月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们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中增加“主管护师”职称( 考核标准见附件一略)。各地经认真准备后,即可据此评定“主管护师”。晋升中 要注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能搞“照顾”晋升。
二、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与其它部门技术人员职称的对应关系是:主任医( 药、护、技)师与教授相对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与副教授相对应。以下 职称依次类推(详见附件)。
三、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原则,以政治思想表现 、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从事不同工作( 医疗和科研,中医和西医等)的技术人员,在坚持考核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有不同 的具体要求,区别对待。要正确对待论文和著作。技术人员写出较高水平的论文、 著作或在实际工作中解决了医疗和技术上的问题,做出了较大贡献,都应当作为评 定职称的重要依据。防止不看实际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单以论文、著作来衡量 和确定技术职称的作法。在外文的要求上,对中医(包括少数民族医)和县以下的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目前可不作为必备条件。要注意纠正论资排辈、压抑人才的现 象,使那些有真才实学、具备晋升条件的技术人员及时得到晋升。
四、晋升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征求群众意见,在学术考核和评定方面要尊重 和依靠专家,充分发挥学术(考评)委员会的作用。
五、对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定和晋升工作,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应 及时向科技干部管理部门提供情况,共同研究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条例的意见和措 施,搞好卫生技术队伍的建设。 各地要注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晋升工作,更好地 调动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附:技术职称对应关系表
系 列
技 术 职 称 对 应 关 系
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管)医师
医 师
医 士
主任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 师
药 士
主任护师
副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
护 师
护 士
主任技师
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
技 师
技 士
教 学人 员
教 授
副教授
讲 师
助 教
工程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
工 程 师
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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