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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循和发展中药的功效原理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3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51期
     在中药的现代研究中出现了是不是“中药西药化”、是不是“背离中医学”的争论。回答这些问题要有判断的标准,根据什么来判断是否“西药化”或“背离中医学”?这也就是中药与西药的根本差异是什么的问题。症结不在于药物的外在形态,而在于其内在的功效原理,中药与西药的差异关键在于功效原理的不同。在中药的现代研究中,遵循中医基础理论中中药固有的功效原理,就是中药的现代研究;废弃中药的功效原理,就把中药非中药化,变成天然药物;改按西药的功效原理来研究,就把中药开发成西药,也就背离了中医学。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遵循什么功效原理的问题,中药的现代研究必须遵循和发展中药固有的功效原理。那么,中医基础理论对于中药功效原理是如何论述的呢?

    一、中药独特的功效原理

    药为医所用,药与医相表里。医学原理贯彻到药学中,具体体现在药物的功效原理上。药物的功效原理是对药物“何效、效何、如何效”等规律的认识和驾驭。一种药物往往有多种药用性能、功用、疗效,根据不同的医学原理,可以从中选择不同的功效,通过不同的方式,作用于不同的目标,发挥不同的疗效,进行不同的评价,发展为不同的药物体系和功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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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于防治疾病的药物,即“中医之药”。中医学的朴素系统论思维以及气、阴阳、脏腑、经络、病因病机、辨证论治、治病求本等基本理论贯彻到药学中,以其为根据和标准来选择、开发、评价、使用药物,注重药物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和组方配伍,形成中药的功效原理,发展了中药、方剂体系及其功效模式,其突出特点是以“证”论效、整体功效、中介调理。

    药物的功效原理是“药”系于“医”的纽带,中药与西药的根本差异在于“系”于不同的医学,表现为功效原理的不同。中国医药学在药学领域的创造和贡献绝不仅仅是几千种中药和几万首方剂,更为重要的是贯穿于其中的功效原理,它是中药的精髓和灵魂,是中医药理、法、方、药高度统一的深刻体现。

    中药的现代研究应坚持和遵循中药固有的功效原理,这突出体现在3个方面,即:以证论效、整体功效、中介调理。

    (一)以证论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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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药效学上,中药是把中医之“证”作为药的效应对象,根据对“证”的治疗效应来判断,注重“滋阴、壮阳、补虚、泻实”等药理作用,形成明确的“药证对应”、“方证对应”关系,是一种“以证论效”原理。

    “以证论效”是中药的药效学标准,是中药服务于辨证论治的必然结果,它区别于“以病论效”的特点主要有二:第一,方药的效应对象不是西医之“病”,而是中医辨证论治之“证”,根据方药对“证”的治疗效应来认识和论定其功效,所开发的方药功效与“证”的性质相对应,是“药证对应”、“方证对应”、“方因证立”。第二,对于方药的功效判定,不是在实验室中根据其物质成分、理化性质、构效关系来论定,而是在辨证论治的实践中,以其对“证”的临床治疗效应来论定,是“因证识药”、“以证论效”。

    中药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等,是“以证论效”的。证有阴、阳、寒、热、虚、实,药也有阴、阳、寒、热、补、泻,以药之寒纠证之热,以药之热纠证之寒,或以药补虚,以药泻实等等,是“药证对应”的。辛、甘、酸、苦、咸五味也是“药证对应”的,辛味的发散、行气、行血作用,甘味的补益、和中、缓急作用,酸味的收敛、固涩作用,苦味的泄和燥的作用,咸味的软坚散结、泻下作用等,都以特定的“证”为效应对象。中药的分类是以“药证对应”为根据或标准的,体现着中药功效与辨证论治相表里的严密关系。解表药、清热药、泻下药、温里药、理气药、止血药、补气药、补血药、补阴药、补阳药等,严格地遵循着“药证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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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剂的“以证论效”更加典型,“方因证立”是使用方剂的根本原则。《景岳全书·新方八略引》讲得明白:“补方之制,补其虚也。”“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攻方之制,攻其实也。”“用散者,散表证也。”“寒方之制,为清火也,为除热也。”“热方之制,为除寒也。”“固方之制,固其泄也。”“方证对应”是方剂学的基本原理,在临床上具体化为“方从法出,法随证立”、“有是证,用是方”、“随证加减”等法则。

    方剂的分类是以“方证对应”

    为根据或标准的,形成方剂分类与辨证论治相统一的严密体系。八纲辨证有阴阳、寒热、虚实、表里,方有滋阴壮阳、祛寒清热、补虚泻实、解表攻里等剂相应;脏腑辨证有五脏、六腑之证,方有疏肝、泻心、归脾、清肺、补肾、和胃等剂相应;六经辨证有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证,方有桂枝汤、白虎汤、柴胡汤、四逆汤、真武汤、乌梅丸等剂相应,等等。“方证对应”的典型形式是特定方与特定证之间的定型性对应关系,甚至直接把某证称之为某“汤证”,如桂枝汤证、麻黄汤证、白虎汤证、承气汤证、小柴胡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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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整体功效

    现行的西药一般是化学纯品,成分单一,以其化学性质为基础开发其药用功效,可称为“成分功效”。中药和方剂既有整体功效,也有成分功效,有些中药的成分比较单一,但就总体而言,中医开发和使用的不是中药和方剂的成分功效,而是其整体功效,是一种“整体功效”原理。

    中药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等,这都是从中药的整体水平认定和使用的,是中药的整体功效。复方是在单方的基础上发展而来,通过组方配伍产生出方内各药所不具有的新的整体功效,“方有合群之妙用”,用复方就是用的这种整体功效,以复杂多变的方剂整体功效来适应证候的复杂多变,大大地提高和保证了临床疗效。

    整体功效与成分功效有着原则性差别,其基本关系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中药和方剂同样如此,中医使用中药和方剂的整体功效是对方药领域“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规律的驾驭。

, 百拇医药     方剂的拆方研究和中药的有效成分研究都是必要的,问题在于遵循什么思路。遵循系统论思路,就会强调“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分清整体功效与成分功效,弄清两者的关系,更好地开发整体功效。遵循还原论思路,就会强调功效的本质在微观、成分,抹杀整体功效与成分功效的原则区别,将整体功效分解、还原为成分功效。如果遵循西医药的还原论思路,无视或废弃中药和方剂的整体功效,把中药和方剂的整体分解、还原为化学成分或单体,再按“以病论效”开发其成分或单体的功效,必然会把中药“化”为西药。

    (三)中介调理

    药物作用于机体产生疗效有多种机制,西药的“特异作用”是一种,中药在有些情况下也有这种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说,中药的取效机制主要不是特异作用,而是通过若干中介环节的转化才发挥出调理效应,是一种“中介调理”原理。这种机制与体内微生物、各组织器官正常的生理功能和机体自我调节功能密切相关。

    “中介调理” 是中医学以“治本”为核心的防治原理的药学化,包含着一系列深刻而复杂的作用机制,是对于人的自组织特性的认识和驾驭,是一种调理艺术,其功效的广度、深度、复杂度都远远超出“特异作用”。不懂得人的自组织特性和自主调理,不懂得中医学以“治本”为核心的防治原理,就不懂得中药的“中介调理”;丢掉“中介调理”,就丢掉了中药最深刻的功效机制和调理作用,背离了中医学的“治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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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遵循和发展中药的功效原理

    中药要实现现代化和国际化,关键在于遵循还是废弃中药固有的功效原理。遵循和发展中药的功效原理,就是“中医之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背离或废弃中药的功效原理,就把中药“化”成为“非中医之药”;改“以证论效”为“以病论效”,弃“整体功效”取“成分功效”,废 “中介调理”用“特异作用”,就把中药“化”成为西药。

    中药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其药用功效尚未完全开发出来,中医药遵循以证论效、整体功效、中介调理等原理开发了其中的一大批功效,但尚未按西药的以病论效、成分功效、特异作用等原理来开发,现在按照西药的功效原理进行新的研究,可以从中开发出一些西药式功效和药物,缓解西药的一些困难,补中药传统之不足,并贡献给世界,是中国对人类健康的一大贡献。

    但是,目前的研究是西医药式的,或称之为“从中药开发西药的研究”,不是本来意义的中药现代研究。它废弃了中药固有的功效原理,背离了中医学,其成果不能为辨证论治服务,不是“中医之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可是近年来,一些人却误将这种研究当作就是“中药的现代研究”,误将这种研究所开发的非中药化的或西药化的新药当作就是“现代中药”,误将这种研究的一些指标当作中药现代化的“标准”,甚至错误地强调,只有这种研究及其“标准”才是科学的,除此之外中药没有别的现代化之路,否定中药的功效原理,排斥和取消遵循中药的功效原理进行的现代研究,在中药现代研究领域形成一种原理性、导向性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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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日本发生的“小柴胡汤事件”是一个反面典型。小柴胡汤是中医最常用的重要方剂之一,日本发现它对于改善肝病患者的肝功能障碍有显著功效,厚生省于1994年认可作为肝病用药收入国家药典,出现了百万肝病患者同服小柴胡汤的异常情况,有的患者连续3年服用小柴胡汤制剂7.5kg。但是,两年内有88例慢性肝炎患者因服用小柴胡汤制剂而致间质性肺炎,有10例死亡。这种“事件”的根源不在于小柴胡汤本身,也不在于研究手段和指标不先进,而在于其指导思想和研究思路发生严重失误。它背离了中医理论和《伤寒论》,背离了辨证论治,背离了中药固有的功效原理,背离了小柴胡汤“和解少阳”的功效本质,而是按照西医学的观点和西药的功效原理来研究和应用,不问患者是否属于伤寒少阳证,只顾其改善患者肝功能障碍的表面效应,是典型的中药西用,是背离中药功效原理的必然结果。我国虽然还没有发生日本这样的“事件”,但类似的思路和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在教学、科研、管理的某些方面甚至占着主导地位。

    中药的中医药式研究是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根本方向,这种研究要遵循和发展中药的以证论效、整体功效、中介调理等原理,并在其指导下进一步地开发中药的功效,使之现代化和国际化。中药的西医药式研究的方向是从中药开发西式药效和药物,它也可以现代化和国际化,但与“中医之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应该也不可能用以代替“中医之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中药是中医药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同样是整个中医药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学懂中医理论,学懂辨证论治,是正确地进行中药现代研究的必要前提,中医学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是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基础。

    要认清中药与中医的内在联系,划清中药与西药两种不同功效原理的界限,划清中医药式和西医药式两种不同研究方式的界限,克服背离中医学孤立地搞中药研究的倾向,克服废弃中药功效原理改按西药功效原理进行研究的倾向,克服误把中药的西医药式研究当作就是中药现代研究的倾向,端正“中医之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和发展中药固有的功效原理,把中药的现代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推进到新的阶段。, http://www.100md.com(祝世讷 山东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