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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16459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2日
     焦点提示:多方渠道证实,原定6月2日刊行《脑死亡判定标准》的一家权威医学杂志因主管部门紧急叫停,已受命撤稿。“脑死亡”作为一种死亡判定标准,在中国的合法推行,尚需时日。

    “如果有人起诉我,我进了监狱,我将不以医生的身份,而以犯人的身份,以另一种方式宣传脑死亡,因为著名脑死亡专家因宣传脑死亡而入狱本身就是一种宣传。”说这番话快3年了,陈忠华很幸运,今天,他还生活在高墙之外。

    陈忠华,英籍华人,教授,现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组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

    他曾在英国工作12年,2000年回国。2001年,他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牵头自发成立了一个纯学术的团体———脑死亡协作组。

    到目前为止,他和他的10多个同事,进行了近40例接受亲属请求的脑死亡判定。

    “我做的工作虽没有法律支持,但也没有法律禁止,我走在有限的真空地带,我们的工作没有绝对的依据,但有相对的依据,比如卫生部的《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征求意见稿)》”。

    “到广州、厦门、泉州等地进行脑死亡判定的差旅费,我们都是自费,从来没收取过任何会诊费,也从没找院方、患者家属报销过,我们认为这些行为完全是公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