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0411390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4日
     标示伊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补肾”为假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出稽查通知。据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假药大补肾的通知》(黑食药监市函[2004]9号),经该省伊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伊春药业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过药品“大补肾”,也没有“大补肾”的药品批准文号。市药监局要求上海各分局结合辖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若发现标示伊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补肾”即依法按假药予以查处。市民发现可疑情况可向药监稽查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