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4-06-07 09:32:20
卫医发〔2004〕106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有效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
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有效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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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医发〔2004〕106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有效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
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有效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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