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定点用药制湖南长沙市在全国率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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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1日
据悉,湖南省市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定点用药制度即日起正式实施,参加省直和市医保的特殊病种患者每个月只要支付几百元,就能到定点药房领取几千元不等的药品。1.病人负担减轻两成 。据统计,省医保中心随机抽查定点药店100个品种常用药品,比医院药价低21%。省直医保因此节约资金200多万元,特殊病种参保人员的保障面由此提高近10%。 2.定点同健药房 。据介绍,省、市两级医保中心目前已经与长沙市同健大药房签订合作协议,该药房因此成为省直和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参保人员用药的惟一定点药店。据称,实施医保特殊病种用药药房定点的模式在全国还是首创,在长沙取得成效后将在全省推广。 3.20多个特殊病种定点 。实施定点用药的特殊病种包括以下种病:恶性肿瘤、尿毒症、高血压病、肺心病、风心病、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浸润型结核、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硬化、精神分裂症、中风、冠心病合并心梗、多发性硬化、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硬化病等20多个特殊病种。 4.特殊病种患者这样购药。省、市医保中心对参保的特殊病种患者到定点药房购药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患者首次购药,必须携带《医保手册》和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凭处方到药店进行核实,确认患者的特殊病种档案已经从医保中心下载。以后可上门购药,也可通过拨打电话0731-4160802,市区内免费送药上门。特殊病种门诊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所购药品,符合特殊病种门诊范围的,药房收取参保人员自付部分费用,其余部门由医保中心与药房定期结算;不符合特殊病种门诊用药范围的,由参保人员完全自付。
来源:中国医药信息网,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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