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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急救车无奈被困收费站 患者等死家中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6日 《现代护理报》 2004.07.06
     不久前,哈尔滨市急救中心一辆“120”急救车在出诊急救时被收费站“扣留”,患者杨桂珍最终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据急救车司机崔喜介绍,急救中心于4月5日23时29分接到求助电话,称道里区太平镇立全村白家屯重症患者杨桂珍急需救援。救护人员随即选择了快捷的机场高速公路奔赴现场。

    23时45分,急救车行至当时被铁链锁住的机场路八里堡出口处,他立即打开报警器鸣笛。由于收费站一直无人出来,他只得驾车沿高速路向机场方向驶去。

    7分钟后,急救车行至高速路飞机场出口处,崔喜向收费人员出示了急救中心的出车命令单和省里有关“120”急救车免征通行费通知的文件,并解释说要去道里区太平镇抢救一名危重患者。收费口工作人员表示,只有交纳30元过路费才能放行,而且必须返回八里堡收费口,从那里通过。

    6日零时10分,他返回八里堡出口再次拉响警报器,值班室内才走出两名保安人员。他们表示,救护车不但要交纳30元过路费,由于逆行,还必须再交纳10倍的罚款。崔喜再次出示了有关文件,并强调有重症患者待救,恳求他们放行。后赶来的3名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不交过路费和罚款就不能放行。由于是紧急出诊,崔喜和两名医护人员只凑到35元。但收费人员表示,只交过路费还不行,只有交够罚款才能放行。

    崔喜无奈之下拨通了“省长热线”,但收费人员表示,这是私企,如果放救护车通行他们就得下岗。崔喜只好与患者家属通话。最终患者家属来车接走了医生和护士,装载着大型救护设备的救护车则被扣在了收费站。医护人员赶到患者家中时已是凌晨1时。抢救15分钟后,杨桂珍被宣告临床死亡。

    在哈尔滨市“120”急救中心,记者看到了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和财政厅2003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对“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急救车,一律免征车辆通行费。”

    哈尔滨市“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救护车、消防车、护卫车等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指挥信号灯的限制。

    患者家属表示,他们不能理解,难道区区30元的过路费和300元的罚款会比一条人命更重要?

    (邹大鹏),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