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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第42医院狠刹药品回扣风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23日 《现代护理报》2004.07.23
     结合国家卫生部整治药品回扣的精神,解放军第42医院联手下出一剂“猛药”,与医药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纠风责任书》,明确规定医药公司必须配合医院规范用药秩序,纠正用药中的不正之风。药商不能向科室、医护人员提供处方费、科研费、协作费等不正当费用。商家如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医院将采取经济惩罚措施,并终止购销关系。为保证协议的执行,医院还将各个厂商不同药品的价格公开,在规范购进药品审批制度的同时建立纠风举报制度,对索要回扣、施予回扣的行为实行重惩,同时对举报人实行按比例重奖制度。(潘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