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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44827
减少医患纠纷浅谈
http://www.100md.com 《中华中西医杂志》 2004年第8期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06-8106(2004)08-封三-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这一医疗服务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医患纠纷呈上升趋势,首先医护人员必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法规,掌握医疗纠纷常规,掌握在自己工作中可能与某些法律相关的浅在性问题,在出现问题时,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医疗工作与一般消费不同,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技术性、服务性,在大量的医护工作中,不仅因为客观实际的医疗发展水平限制,还由于医务人员个人存在思维判断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道德水平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时有发生。我们只有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分析医疗差错的原因,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1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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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因医护法律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导致医护质量不高是主要原因。如漠视患者疑问,病情诊断、治疗所用药物的效果,有无副作用,住院费用等都是患者特别关注的,有的医护人员显得不耐烦,三言两语答复,有的医护人员干脆不理。患者在门诊挂号就医或办理住院手续,就标志着医院和患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代表医院履行合同,医护者有义务和责任给患者满意的回答解释。否则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患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患者就医的六项基本权力》的规定。冷淡、不耐烦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容侵犯。”

    2 努力改善服务态度,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在工作中以患者为中心,端正服务态度,文明行医,礼貌待患,不能把个人、生活、家庭的烦恼带到工作中去,迁怒于病人。因此,医护人员必须有情感的调节与控制能力,在工作中激发自己的情感,使之处于愉快的心境之中,在与病人接触中才能产生同情病人、尊重病人的情感。其次在感情表达方面要掌握适度,要做到热情、稳重、说话的声音要轻,语气要温和,语速要缓慢,使病人听到后感到温暖亲切。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沉着、冷静,对个别病人的无理要求、挑剔,要忍让、宽容和谅解,病人进医院就医,应感到医院的温暖,因为医务工作者是病人的保护神,其工作是面向病人、面向病人的健康、面向病人的生命。所以,履行职责、按操作规程工作,认认真真、全心全意、一切为了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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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提高医护技术水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医学模式的变化,以“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宗旨。因此,对医护工作者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业务技能是当务之急。医护工作者素质是指一名医护人员所应具备的条件,包含着思想观念、业务能力、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和健康水平等方面的内容。医护工作者,就是一个为人类健康幸福所需要的高尚而光荣的岗位,“高尚”是因为他把解决病人的痛苦高于个人得失。“光荣”就在于为社会、为人民做出了无私奉献。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或掩盖自己的操作失误,均可给病人造成不应有的痛苦和危害,延误病人疾病的治疗和恢复,从而造成医护质量的下降。因此,应加强医德修养,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技术,有效地提高医护质量,塑造美好的医护职业形象。

    作者单位:1 255100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医院

    2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卫生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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