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院新举措:手术先请律师立“生死状”
佛山市民张小姐的母亲患有心脏病已经好多年了,一直靠吃药治疗。近日张小姐决定带母亲到佛山市一家医院做一次彻底的心脏修复手术,各种同意书都签好之后,由于她母亲的体质较差,手术“可能有较大风险”,医生向张小姐建议,最好请来律师参与,医院和患者双方签一份术前见证,“明确一下相互的权利及义务”。
事件回放:医院患者各出100元请律师
出于治病心切,张小姐同意替母亲签署这份“术前见证书”。在一位律师的监督下,主治医生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告知张小姐及其家人,老人家的体质弱,患心脏病又多年,因此在麻醉及手术过程中会有哪些风险,大概要花多少费用等。接着,医院将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治疗计划都一一拿给张小姐过目。同时,见证了整个过程的律师也在核对后签名,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为此,张小姐和医院各出了100元作为律师的酬金。
看着见证书上律师事务所的印章,张小姐心里在嘀咕:这个印一盖上去,是不是就说病人手术中出现的问题都和医院无关了?从签字到母亲进手术室,张小姐心里一直忐忑不安,直到看着母亲从手术室里平安地出来,她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幸得手术还算顺利,万一出现偏差,张小姐不知道这一纸“见证书”会不会就让她和她母亲有口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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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利于增强医生信心
院方表示,这是医院最近推出的“律师术前见证”服务,为的正是减少医疗纠纷。据这家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见证书是为了保障医患双方利益,一般是签在一些疑难手术前。如有的转院病人,医生拟改变原来手术方式;有的病人病程较长,需花费巨额医疗费用;有的病人有特殊体质,手术、麻醉风险较大;有的病人需做肢体或器官切除……碰上这些情况,术前律师见证就显得有必要。
据了解,该院至今已签订了60多份见证书,而且有逐渐上升的趋势,仅今年春节过后,就有20多个新签病例。
通过这种方式,医生把病情用患者、律师能理解的语言讲清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不但能使医生增强治疗疑难重病的信心,而且也加强了医患沟通,让患者一方在治疗前能更好地预见手术的风险性,自觉遵守医嘱,配合完成整个治疗过程。
市民:有弹有赞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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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某机关单位工作的周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医生对病人来说都是“神秘人物”,病人一旦进了手术室就只能“听天由命”。现在医生能把各种利与不利的情况都讲清楚了,病人也多了选择的权利,作为病人家属,对手术的后果也会有思想准备。
市民张先生却有另外的看法,他认为这无疑是一张生死状,给了医院逃避责任的空间。万一手术中出了事故,医院大可拿出当时签订的见证书来做“挡箭牌”。
律师:不能成为医疗事故鉴定依据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的黄芳律师认为,在手术前就引进律师见证签字,从一开始就将医生和病人的权利义务纳于法律的保护之下,能够使手术过程更规范。但是,律师见证的只是医生和病人约定的一些条款,并保证条款的合法性,却不能作为医疗事故判定的依据。如果病人对手术过程提出质疑,要求专家来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时,医院就不能以这个见证书来推卸责任。另一方面,律师做见证对双方来说都是一项自愿的选择,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非要进行这个见证,病人有权拒绝见证。
专家:对病人对医生都是好事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吴院长对记者说,他们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做法。因为医生在做手术,特别是一些重大手术前的压力很大,同时在手术过程中有些意外情况也是医生们无法预料的。所以,在手术前就和病人达成一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生“减负”,对病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对于医院来说,这纸见证书也应该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一些根本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的情况,能够事先明确。, http://www.100md.com
事件回放:医院患者各出100元请律师
出于治病心切,张小姐同意替母亲签署这份“术前见证书”。在一位律师的监督下,主治医生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告知张小姐及其家人,老人家的体质弱,患心脏病又多年,因此在麻醉及手术过程中会有哪些风险,大概要花多少费用等。接着,医院将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治疗计划都一一拿给张小姐过目。同时,见证了整个过程的律师也在核对后签名,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为此,张小姐和医院各出了100元作为律师的酬金。
看着见证书上律师事务所的印章,张小姐心里在嘀咕:这个印一盖上去,是不是就说病人手术中出现的问题都和医院无关了?从签字到母亲进手术室,张小姐心里一直忐忑不安,直到看着母亲从手术室里平安地出来,她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幸得手术还算顺利,万一出现偏差,张小姐不知道这一纸“见证书”会不会就让她和她母亲有口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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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利于增强医生信心
院方表示,这是医院最近推出的“律师术前见证”服务,为的正是减少医疗纠纷。据这家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见证书是为了保障医患双方利益,一般是签在一些疑难手术前。如有的转院病人,医生拟改变原来手术方式;有的病人病程较长,需花费巨额医疗费用;有的病人有特殊体质,手术、麻醉风险较大;有的病人需做肢体或器官切除……碰上这些情况,术前律师见证就显得有必要。
据了解,该院至今已签订了60多份见证书,而且有逐渐上升的趋势,仅今年春节过后,就有20多个新签病例。
通过这种方式,医生把病情用患者、律师能理解的语言讲清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不但能使医生增强治疗疑难重病的信心,而且也加强了医患沟通,让患者一方在治疗前能更好地预见手术的风险性,自觉遵守医嘱,配合完成整个治疗过程。
市民:有弹有赞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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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某机关单位工作的周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医生对病人来说都是“神秘人物”,病人一旦进了手术室就只能“听天由命”。现在医生能把各种利与不利的情况都讲清楚了,病人也多了选择的权利,作为病人家属,对手术的后果也会有思想准备。
市民张先生却有另外的看法,他认为这无疑是一张生死状,给了医院逃避责任的空间。万一手术中出了事故,医院大可拿出当时签订的见证书来做“挡箭牌”。
律师:不能成为医疗事故鉴定依据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的黄芳律师认为,在手术前就引进律师见证签字,从一开始就将医生和病人的权利义务纳于法律的保护之下,能够使手术过程更规范。但是,律师见证的只是医生和病人约定的一些条款,并保证条款的合法性,却不能作为医疗事故判定的依据。如果病人对手术过程提出质疑,要求专家来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时,医院就不能以这个见证书来推卸责任。另一方面,律师做见证对双方来说都是一项自愿的选择,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非要进行这个见证,病人有权拒绝见证。
专家:对病人对医生都是好事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吴院长对记者说,他们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做法。因为医生在做手术,特别是一些重大手术前的压力很大,同时在手术过程中有些意外情况也是医生们无法预料的。所以,在手术前就和病人达成一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生“减负”,对病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对于医院来说,这纸见证书也应该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一些根本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的情况,能够事先明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