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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医院药占比限制以药养医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1日 《现代护理报》2004.09.01
     本报讯 (刘巍巍张星)江苏省卫生厅近日正式出台《关于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要降低药品收入的比例。x{)z:3, 百拇医药

    2004年江苏省三级医院药占比上限控制指标为:三级综合医院48%,儿童医院56%;三级中医院54%(省中医院58%);肿瘤医院58%;精神病医院49%;传染病医院59%;口腔、妇产医院不得高于2003年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2003年度低于此控制指标的,今年要继续有所下降。x{)z:3, 百拇医药

    江苏省卫生厅规定,对全省医疗机构药占比实行上限指标控制,超比例的药品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用于对药品管理好的单位的奖励,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作他用。三级医疗机构药占比控制指标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每年确定一次。江苏省卫生厅将组织抽查,如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对瞒报部分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