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4年第一季度国家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4]366号f#rg, 百拇医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f#rg, 百拇医药 根据2003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各省级药品检验所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验(结果详见附件1:药品质量公告,总第59期)。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rg, 百拇医药 一、本期公告完成国家计划抽验概况:f#rg, 百拇医药 本期公告分两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国家抽验计划的生物制品抽验结果,共抽验114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不合格;第二部分是国家抽验计划的药品抽验结果,共抽验5641个批次,合格批次为5505批,合格率(批次)为97.6%。f#rg, 百拇医药 二、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情况:f#rg, 百拇医药 经检验,本期共有4个生产企业生产的5个批次不合格;有91个经营企业经营的91批次不合格,另有10个经营企业经营的10个批次属涉嫌假药(另案处理);本期有31个医疗机构抽验的31个批次不合格,另有从2个医疗机构抽验的2个批次属涉嫌假药(另案处理)。f#rg, 百拇医药 三、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期药品质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药品及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按规定上报。f#rg, 百拇医药 (一)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按照《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对附件2所列药品,由该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劣药情节严重,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依法撤销药品批准文号的,由生产该劣药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法定程序履行法定手续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f#rg, 百拇医药 (二)对附件2所列药品及生产该劣药企业的处理结果,由生产劣药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04年9月15日前上报我局市场监督司,抄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各地依法查处劣药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附件2所列情节严重劣药的查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o8?, 百拇医药 四、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将继续组织进行跟踪抽验。o8?, 百拇医药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总第59期) 2.依法按劣药情节严重处理的劣药名单o8?, 百拇医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o8?, 百拇医药 附件2: 依法按劣药情节严重处理的劣药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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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摘自“中国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