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监督管理 > 快讯/公告 > 正文
编号:10465276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10日 中国医药网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7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核准公司实施配股。公司此次配股方案须于《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有效期内实施(即2004年8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