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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对药品储存和陈列等分类的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30日 中国药学会
     什么是药品分类管理?为何要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简单地说,药品分类管理就是根据药品品种、规格、剂型、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的不同,对药品储存和陈列等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的管理。而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是为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同时也是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的重要一步。

    那究竟该如何进行药品分类管理呢?首先药品经营单位要明确本店经营范围都有哪些。国家规定药品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11类,如果药店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等,就不能经营生物制品。

    其次,药店在对药品进行分类时要把握8大原则: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2.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分开;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4.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5.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6.危险品不能陈列;7.药品包装相近的或不同批号的要分开;8.特殊药品要单独存放。

    而这些原则又是相互兼顾的,在实际操作中,药店首先要制定出本店的非处方药目录然后再进行药品分类。比如,药店在执行原则2时首先要将药品和非药品分开,然后再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中处方药又分为单轨制处方药、双轨制处方药和中药饮片,单轨制处方药是指必须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能销售的药品,有大容量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粉针剂、抗生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结核类、抗真菌类以及含有关木通的龙胆泻肝丸等9类;双轨制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或在驻店药师指导下销售的药品,它的分类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按剂型也可按用途分类。内服与外用每个科别或系统的药品只要相对分开即可;易串味的药品一般要将其放在密闭的专柜中,特别要注意同时兼顾原则2和3;拆零药品因为包装已经打开,其性质、性状等都极易发生改变,故而对拆零药品要专柜存放,加强养护和销售登记,并要注意同时兼顾原则2、3和4。

    综上所述,如一个药店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其营业场所就要有3个警示牌即单轨制处方药警示牌、双轨制处方药警示牌、非处方药警示牌,4个专柜即OTC易串味药品专柜、Rx易串味药品专柜、OTC拆零药品专柜、Rx拆零药品专柜。同时,还要有OTC呼吸系统用药、OTC神经系统用药、Rx中药饮片、Rx大容量注射液等专用标语。

    药店对库房中的药品则要进行色标管理,划分为“三色四区”,即黄色(待验区、退货区)、绿色(合格区)、红色(不合格区),分类储存时主要是对合格药品区的药品进行分类储存,这里首先要按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相应的温湿度设置,然后按照8大原则进行分类储存。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