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举行《药品管理法》宣传活动
2004年12月4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五四广场举行纪念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三周年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青岛市人大副主任王新春出席了法制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的三年来,青岛市药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局、省局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药品监管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力地维护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青岛市的药品违法案件减少349起,下降58.4%;查获的无证经营业户减少168户,下降82.3%;没收药品价值和罚款分别降低23.7%和10%,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取得了成效。
信息来源:SFDA, http://www.100md.com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的三年来,青岛市药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局、省局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药品监管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力地维护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青岛市的药品违法案件减少349起,下降58.4%;查获的无证经营业户减少168户,下降82.3%;没收药品价值和罚款分别降低23.7%和10%,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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