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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30577
卫生部介绍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进展等情况(实录)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2日 中国网
     2004年11月5日上午10时,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介绍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很高兴地请来了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先生,向大家介绍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有关进展情况。和朱副部长一起来的还有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先生。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其中有70%的人生活在农村。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党和政府一直是高度重视的。近年来,中央政府为推进农村医疗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现在,我们就请朱庆生副部长介绍有关情况。

    (2004-11-05 09:42:02)

    ·[朱庆生]: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

    很高兴能在这里同新闻界的朋友们见面。首先,我代表卫生部感谢各位对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近70%的人生活在农村,能否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关系到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2002年10月,中国政府作出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2004-11-05 10:04:07)

    ·[朱庆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财政基金专户内;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市)或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县级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2004-11-05 10:05:43)

    ·[朱庆生]:

    从去年7月以来,各地按照中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试点活动。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10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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