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国家武汉超声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B型超声诊断设备和项目检测资格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t;^v+, 百拇医药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9月1至3日对国家武汉超声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B型超声诊断设备等47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9月1至3日对国家武汉超声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B型超声诊断设备等47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