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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14656
对影像IP板等产品分类界定征求意见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3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就影像IP板等产品分类界定提出了初步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影像IP板、同视机、宫内刮片。

    拟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排卵测定器、透析器复用机、电凝刀、套管针、泪腺球囊导管、硅胶敷贴(不含药)。

    拟作为II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压电式生物大分子自动检测仪及传感器、透析器消毒使用浓缩液。

    拟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是: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固定架、血液净化电脑网络监视系统、肾脏科专用临床电子病历、医用内镜清洗消毒槽、医用内镜储存柜、牙齿保健器、抑菌圈测试仪、全血质控品、一次性医用手术刷、射线束扫描系统、原位杂交仪。

    请将意见于2005年1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

    传真:(010)68315665

    地址:北京市北礼士路甲38号 100810,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