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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医疗领域的利益冲突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3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5年第2期
     编者按 从2004年卫生部进行医疗服务行业行风整顿,到叫停脑科手术戒毒事件,均透露出在医疗服务及医疗相关科研中,存在着与医疗行业、医务人员的社会责任相碰撞的利益冲突问题。这种利益冲突,不仅影响着医患关系,也影响着医疗服务的质量、医疗事业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在现行医疗体制、医院管理现状下,虽然解决这一问题有很大难度,但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及其危害。

    在医疗服务及科研领域,利益冲突是指这样一种情况,一位医师或医学研究人员因个人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而影响他对病人或受试者应负的责任。

    利益冲突可有以下几种表现:

    案例一

    一病人因胃部疼痛请假从外地来到北京某医院看病,医师给她开了一系列的检查单,包括CT、磁共振等,以及一些昂贵的药物,共计2万余元。但病并没有治好。病人去另一家医院看病,这家医院的医师诊断病人患慢性胃炎,开了不到100元的药,病人感觉很好,不久就回老家继续工作。

    病人一旦进入医院就诊,就与医师建立了医患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医师对病人负有义务和责任,包括尊重病人、不伤害病人或尽可能将不可避免的伤害或风险最小化、使病人受益最大化、平等对待人等。不伤害包括不导致病人身体、精神和社会功能上的伤害,及经济上的损失。而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我国医疗体制及工资分配中的诸多原因,存在着医师收入与病人所交费用多少挂钩的政策。上述案例中,第一位医师出于其本身的经济利益,对病人作了病情并非需要的检查,开了价钱昂贵的药物,病人病情既没有改善,又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这个案例说明,医师自身的经济利益妨碍了他对病人做出合适的判断,没有尽到医师的责任。

    案例二

    1999年,美国1例18岁的患有轻度鸟氨酸转移酶(OTC)缺乏症的男性青年Jesse Geksinger死于基因治疗临床试验。在进入试验前,由于研究人员对其隐瞒了重要信息,1999年9月Geksinger同意参加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人类基因治疗研究所进行的I期临床试验,Geksinger因对病毒载体产生严重免疫反应,死于多种器官功能衰竭。这项临床试验是研究对患有致命的OTC缺乏症的婴儿的基因治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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